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有关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工作要求,为有效提高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实施指导意见》。现给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实施指导意见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 日
附件:
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工作要求,促进我省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通知有关精神,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决定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扶持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为做好我省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
列入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海口、儋州、三亚、琼海、琼中等市县为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县,其他各市县可根据各自农机管理部门监管条件自愿试行农机作业补贴,试行农机作业补贴市县为试点县。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试点县按照“宣传引导、农民自愿、推广示范、确保实效”的原则,选择集中连片的适宜地块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试点,通过先进农机作业技术服务,鼓励和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建立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以点代面示范带动试点县地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
三、资金安排
试点县以海南省财政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扶持完成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支付作业补贴资金和使用不超过10万元用于配套完善农机精准作业监管系统购置相关设备,强化农机作业监管条件。
四、补贴的作业模式
根据海南耕地土壤多样性特点,补贴的农机作业主要指以下三种作业模式。
1、粉垄作业。使用合适拖拉机配套粉垄机具,对土壤进行深耕深松和碎土、平整作业。
2、深松+旋耕作业。使用合适拖拉机配套深松机和旋耕机或圆盘耙等机具,对土壤进行深松和碎土、平整作业。
3、深耕+旋耕作业。使用合适拖拉机配套深耕犁和旋耕机(或圆盘耙)等机具,对土壤进行深层犁耕和碎土、平整作业。
配套的拖拉机功率应适应作业条件(包括作业深度、土壤比阻、机具规格、作业模式等)要求。
五、补贴方式及建议补贴标准
农机作业补贴实行“先做后补,定额补贴,县(市)级结算”模式,对承担作业任务的对象进行补贴。试点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集中连片地区实施农机作业补贴,一年内对同一地块只按一种作业模式补助一次。
1、粉垄作业。每亩建议补助标准不超过120元。
2、深松+旋耕作业、深耕+旋耕作业。补贴的面积以深松(或深耕)作业面积为基准,每亩建议补助标准不超过50元。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耕作实际重新确定当地补贴标准,各试点县补贴标准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并公布实施。
质量要求:粉垄整地深度一般要大于35厘米;深松整地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适合;农机深耕整地作业深度一般在25厘米以上。三种作业模式的作业深度合格率应在85%以上。作业后地块“深、平、细、实”,达到待播状态。
六、保障措施
(一)试点县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一是试点县财政要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支持农机作业补贴工作试出成效;二是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沟通与调研,研究提出当地农机作业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补贴的作业模式、标准、对象、补贴方式、办理流程、验收流程、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经市县分管领导或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农机、财政联合发文形式公布实施;三是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举办农机深松整地现场会、深松整地机械演示会等措施,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农机作业技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操作,试点县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及时全面公开补贴的作业模式、补贴标准、申办指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操作,确保农民得到实惠;五是搞好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通过对作业补贴受益农户的抽查回访,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防止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抽查记录留档备查。
(二)承担农机作业任务的补贴对象要配备符合作业任务要求的农机具和作业监测设备,对主要的作业技术指标如坐标、深度、面积、时间、合格率等进行监控记录。承担作业任务的补贴对象还应以拍照形式记录作业目标地块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的相关情况,图像资料为重要验收凭据。承担作业任务的补贴对象应提供符合作业实际的图像资料,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农机作业补贴验收实行“基层核实初验、市县审查复验”模式。试行农机作业补贴的试点县要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建立“基层核实初验,市县审查复验”工作机制和验收管理制度,作业补贴办理流程至少应包括“补贴对象的申请和确认、签订作业合同、基层初验确认、市县复验审查、公示”几个环节,农机管理部门完成农机作业补贴申办流程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结算申请,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一卡通”系统向补贴对象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受益对象。
(四)农机作业补贴技术指导由海南省农机鉴定推广站负责。试行农机作业补贴的市县要按照“六个一”责任模式要求管理和实施农机作业补贴,及时向省农机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省农机鉴定推广站要主动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农机作业补贴开展情况,适时组织观摩交流,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6年 月 日
合同编号:XX(县名)2016001号
农机 作业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同条款如下:
1、乙方将位于 的耕地 亩(1亩=666.7平方米), 委托给甲方完成 作业。作业内容包括 ,作业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按照《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执行,费用共 元,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见合同第5条)。补贴资金由甲方依程序申领。
2、甲方应根据乙方耕作需要及时安排作业,乙方要为甲方作业创造方便条件。作业结束后由乙方检验确认后在《海南省农机作业情况确认验收单》上签名确认,村委会现场核验无误签章完成初验。
3、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4、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其它补充约定: 。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合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附件: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提供)
甲方: (盖章)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盖章)身份证号: 电话:
鉴证方(村委会盖章)负责人: 电话:
年 月 日
海南省 年度 县(市)农机作业情况确认验收单(样表)
县 乡 村(村委会公章)
合同号 |
作业地点 (细化到乡村田洋) |
作业 时间 |
作业模式 |
作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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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确认签字 |
农户联系方式 |
作业机手签字 |
作业机手联系方式 |
村委会初验意见及人员签字 |
XX2016XXX号 |
1.粉垄作业(□) 2.深松+旋耕作业(□) 3.深耕+旋耕作业(□)
|
1.面( 亩); 2.深( cm)/ 平(□)/细(□)/实(□) 3.是否达到待播状态 (是□/否□) |
合格(□)/不合格(□)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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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注:本表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印制,使用时须由作业机手、农户、村委会负责人三方签字。
海南省 年度 县(市)农机作业补贴县级复核验收表(样表)
日期:
基本情况 |
补贴对象 |
所在乡镇村组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卡号/账号 |
合同号 |
作业模式 |
合同作业面积(亩) |
监测的作业面积(亩) |
合格率(%) |
核准的作业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复核验收情况 |
1、审核申请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2、核对相关验收数据; 3、向农户抽查核实作业情况(抽查比例自定); 4、提出验收结论;
验收组长: 验收组成员:
|
海南省 年度 县(市)享受农机作业补贴资金的对象信息(公示/公告)表
公示(公告)单位:(盖章): 公示(公告)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补贴对象情况 |
农机作业情况 |
享受补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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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所在乡镇村组 |
合同号 |
作业模式 |
作业地点(细化到乡村田洋 |
合同作业面积(亩) |
作业面涵盖的农户数(户) |
核准的作业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总补贴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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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说明:县级验收组复核验收通过后,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汇总形成补贴享受对象信息公示表公开公示至少7天无异后,向财政部门提请结算。年度作业补贴工作结束后汇总形成年度享受对象信息公告表,与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一起在本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网公告。
海南省 年度 县(市)农机作业补贴资金结算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补贴对象情况 |
农机作业情况 |
享受补贴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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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所在乡镇村组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卡号/帐号 |
作业模式 |
作业合同份数(份) |
作业面涵盖的农户数(户) |
核准的作业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总补贴额(元) |
||
合计 |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盖章) 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备注:每批作业补贴资金结算前至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结算意见,并附资金结算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农机管部门存档,一份报县财政局报帐审核。
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样本)
为加强农机作业补贴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海南省农机作业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农机整地作业技术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检查验收方法。农机作业技术指导单位为省农机鉴定推广站和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各基层村委会(乡镇)为作业监督和初验单位。
一、作业质量标准:
粉垄整地深度一般要大于35厘米。深松整地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适合。农机深耕整地作业深度一般在25厘米以上,三种作业模式的作业深度合格率应在85%以上。作业后地块“深、平、细、实”,达到待播状态。
二、验收时间:
受益农户及作业所在地村委会应现场鉴证监督作业过程,于田地正式播种前完成初验。
三、检查验收方法:
1、作业面积和深度检查确认:作业机具加装卫星定位终端传感仪和检测仪对作业地块作业面积和作业深度进行实际监测,对照质量标准要求检查确认,当作业深度合格率低于85%标准值时,享受补贴面积以检测仪监测记录的作业面积合格率折算补贴结算面积。
2、作业质量检查确认:由基层村委会人员和农户共同在场,对照作业质量标准要求共同检查确认。检查方法为.......(由各市县结合实际补充规定“平”、“细”、“实”指标测量方法)
3、待播种状态检查确认:由基层村委会人员和农户共同在场,按照农户耕作要求共同检查确认。(或各市县结合实际需要补充规定)。
四、作业监测设备的管理及安装
用于作业监测的仪器设备应经过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计量审核合格。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或指定具体单位统一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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