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府办〔2012〕79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有关单位:
《琼中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琼中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4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12〕57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惠及更多农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通过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创新完善补贴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哲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文丽霞 (县监察局副局长)
廖天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周飞 (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显就 (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落实任务和责任,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实施部门日常工作的管理,督促农机部门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对辖区内补贴生产经销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补贴机具生产经销企业按照监督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严防补贴机具生产经销企业违规操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根据督查检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督查效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检查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是否科学性、合理性;是否采取不合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补贴种类范围内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是否都有资格享受补贴。检查县农机管理部门是否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品目在县内是否发生不一致的情况。
(二)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补贴额确定工作规范性审核,确保我县非通用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性,补贴额一览表不注明企业名称和产品型号的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检查是否存在某类机具补贴额过高,以及同类机具补贴额在县域内是否保持一致等。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检查经销商是否趁机乱涨价或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通过监督检查及时搜集县内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情况,将情况向省农机局反馈,为补贴额调整确定工作打好基础。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要求。深入检查我县辖区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农机管理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到村组)等。对于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发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商收取农民身份证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以及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视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五)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制定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鉴定是否规范,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评审工作是否公正,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到位等。
(六)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检查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11〕101号)的各项要求,补贴政策宣传是否及时有效开展,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
(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和《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11〕132号)精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八)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工作启动后是否每月至少一次审核汇总补贴资金指标使用情况,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的真实性与一致性,以及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或补贴资金指标)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九)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农机管理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四、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时间安排:2012年3月—5月和2012年8月—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成立督查组到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购机户抽查(时间安排:2012年5月—9月)。按《2012年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结算申请汇总表》提供的信息,对本县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抽查,抽查数量每个乡镇不低于20个购机户,并及时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农机局。
(三)举报投诉调查(时间安排:全年)。省农业厅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或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迅速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辖区内的举报投诉案件。要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经查实的案件,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总结上报(2012年11月30日前)。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将《琼中县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农业 农机 补贴 监督 方案 通知
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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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898-65338099 65332905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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