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大对补贴机具的监管,特制订此本工作制度。
一、责任内容
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农机局组织购机补贴相关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购机补贴农户及其所购机具开展抽查回访活动,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在用情况、产品售后服务情况、机具购买价格、经销商经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防止出现以小补大、倒买倒卖和弄虚作假。
二、抽查检查方式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随机抽取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2、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比例抽取后进行电话或实地检查。
3、填写《海南省补贴机具抽查检查情况报告表》,按月将情况报送给省局。
三、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处理
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等处理措施,对调查属实的违规行为上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资金的处理决定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机化主管部门共同做出,查处的违规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负责收回。违规处理所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