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字〔2015〕98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财政局,省农垦总局:
为保障购机者合法权益,体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正、公平、公开”精神,根据各市县农机部门反馈意见,决定将2015年6月11日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琼农字〔2015〕71号文)第七条第四项“结算”内容中“县级财政部门对市县农机部门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意见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将受益对象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户行帐户”内容更正为“县级财政部门对市县农机部门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意见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将受益对象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开户行账户”。
特此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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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898-65338099 6533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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