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琼农字〔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农机科技创新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以推进水稻、瓜果菜等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和设施农业为重点,兼顾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机具推广应用;创新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农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结合我市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常年瓜菜生产和农民实际需求,2012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支持瓜果菜生产急需的喷滴灌节水设备、常年瓜菜等设施农业装备、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动力机械及其配套农具、冷藏保鲜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和畜牧养殖以及沼气循环利用机械,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建设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热带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瓜果菜、畜牧、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资金控制规模
2012年省农业厅第一批安排中央资金950万元,省财政资金50万元。根据我市往年项目实施和农民需求,并结合各区、镇实际情况,我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初步安排为:琼山区350万元、美兰区200万元、龙华区200万元、秀英区25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50万元,主要补贴购买金鹿牌、大地金牛牌拖拉机的农户。
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机办根据各区补贴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情况,对各区补贴资金规模可以适当调整。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琼农字〔2012〕35号)的要求, 2012年用于清粪车、农田基本建设挖掘机械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本市补贴资金规模的20%。
三、补贴机具类型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2012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等12大类28个小类81个品目的补贴农机具及设备(详见《海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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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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