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执行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现制定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岗位绩效责任管理制度。
一、有关各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
受理人对购机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收集整理材料,保证申请人的材料齐全,确定是否符合补贴对象,将符合补贴对象的申请人的材料准确无误的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由受理岗位负责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核对,按照材料先后顺序整理好报送审核岗。
2、审核岗位
审核岗位人员对受理岗报送申请购机补贴农户的相关材料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的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受理岗录入的申请人材料先后顺序,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确认的编号、补贴金额填写到补贴申请表,审核岗负责人签名,报领导签字盖章后, 在市政府网、市电视台、市农机化网、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人出具《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
3、验机岗位
验机人员在验机过程要求见人(申请人)、见机(申请人购置的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核查参数),确保申请核查机具信息与《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填写机具信息一致,并填写《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
4、结算岗位
补贴受益对象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结算人员负责出具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和结算明细表(系统导出),由经办人签名,报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送报账员报市会计中心拨付至市农村信用社,再由市农村信用社拨付到申请购机补贴农户“一卡通”账户,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组织开户行账户。
二、责任考核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纳入中心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职责,做好各岗位链接,把责任落实到位。各岗位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作为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主要评定标准,将视工作责任落实成效,作为中心绩效工资发放分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