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
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补贴专栏)是农机化主管部门为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而建立的信息平台,县级补贴专栏是购机补贴便民服务窗口的扩充和延伸,是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为了督促和指导各市县信息专栏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掌握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进度,落实购机补贴绩效管理要求,有关通知如下:
一、建设和维护任务
根据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29号)要求,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维护工作,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资金规模、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违规惩处、黑名单、县级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和上年度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上年度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等,至少每半月公布更新一次补贴资金使用、实施进展情况(含受益对象名单)。
二、检查和管理
海南省农机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对全省18个市县级专栏的建设维护情况开展检查,每年检查通报次数不少于3次,检查结果在海南省农机化信息网上通报公布。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完整及时公布了所有应公布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公布了当年购机补贴政策资金使用和实施进度等情况。
三、评价标准
抽查内容包括8项指标,各指标是否合格的评价依据如下。
1、专栏名称规范性。(1)各县级专栏的名称须统一为“XX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2)专栏名称要在专栏首页醒目处完整标明。以上两项要求,任意一项不满足均视为不合格。
2、补贴政策有关文件:(1)农财两部年度实施指导意见;(2)农财两厅年度实施指导意见;(3)本市县实施方案。如果没有公开或者公开不完全,都视为不合格。
3、补贴产品信息:(1)年度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以省农业厅发布文件为准;(2)补贴产品信息明细表,从补贴系统导出公布,当补贴产品信息变动时要及时更新。没公开、公开不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均视为不合格。
4、管理制度。(1)各县级专栏应公布岗位绩效责任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产品及经销商监管、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管理制度;(2)各项管理制度应在一个公告中集中发布,或在专栏中设定专门的版块集中发布。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则视为不合格。
5、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展情况:(1)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2)实施情况(含受益对象);(3)各市县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及实施进展情况(含受益对象)。没公开、公开不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均视为不合格。
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1)上年度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与补贴系统一致);(2)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7、投诉举报渠道。(1)投诉举报电话应包括政策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和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2)投诉举报电话可以在专栏中公开,也可以在本级专栏所在网站的首页以更醒目的方式公开。(3)各县级专栏中设立网页意见栏,或公开投诉举报电子邮箱。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项要求者视为不合格。
8、违规惩处、黑名单情况。(1)各市县级专栏应设立专门版块集中公布;(2)及时转发公布部省两级有关产品违规处理信息。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二项要求者视为不合格。
海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海南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登记表
市县名 |
1、专栏名称规范性 |
2、补贴政策有关文件 |
3、补贴产品信息 |
4、管理制度 |
5、资金规模及实施进展情况 |
6、年度落实情况信息 |
7、投诉举报渠道 |
8、违规惩处、黑名单情况 |
备注 |
说明:1、检查以各市县农机化信息网上补贴专栏公开情况为准,其它渠道公开的不进行统计。2、结果以“√”和“○”分别代表“合格”和“不合格”。3、省农机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开展检查,月底通报。联系人:陈召,电话:6533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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