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党务政务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党务政务公开
2024年海南省南繁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4-02-20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南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组织协调南繁基地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实施南繁植物检疫、有害生物防控及种业和转基因安全监管;

(四)在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协助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工作;

(五)为生物育种产业政策制定和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开展生物育种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六)承担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办公室、科研管理和产业发展处、检验检疫处、植物新品种保护处等4个副处级处室。

第二部分 海南南繁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南繁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28.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22.9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三库”、“南繁硅谷云平台”等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至市县资金量增加。其中,收入总计5,228.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225.19万元、上年结转2,002.84万元;支出总计5,228.0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93万元、农林水支出4,99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28.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22.93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三库”、“南繁硅谷云平台”等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至市县资金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7万元,占2.28%;卫生健康支出68.93万元,占1.32%;农林水支出4,996.79万元,占95.58%;住房保障支出43.24万元,占0.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预算数为5,228.04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22.9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为119.07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0.24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71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0.64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为67.37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0.4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为68.93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14.49万元。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4.1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5.66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80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8.8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3.2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8.26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预算数为4,996.79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基本支出预算数706.8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基本支出预算数4,289.92万元。总体比上年预算减少2,055.93 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三库”、“南繁硅谷云平台”等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至市县资金量增加。

五、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38.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24.0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6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无安排。

七、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安排。

八、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228.04万元。

九、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5,228.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02.84万元,占38.3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3,225.19万元,占61.69%。

十、关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5,22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12万元,占17.94%;项目支出4,289.92万元,占82.06%。比上年预算减少2,055.93 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三库”、“南繁硅谷云平台”等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至市县资金量增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4年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污水处理工程(国家南繁检验检疫中心综合楼污水处理、稳压系统建设及大楼漏顶改造项目)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南省南繁管理局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225.21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安排2,150.00万元,主要用于南繁基地运行管护工作经费,建设南繁高水平试验基地、南繁硅谷综合服务平台(二期)项目、生物育种专区监管、有害生物防控、农作物DUS测试及南繁政策制定、产业统计、培训、会议等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部门预算公开表(省南繁管理局).xlsx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主办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承办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0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2 琼ICP备070021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