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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行业评标专家资格及评标专业清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5-31 10:23
  • 来源: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家:


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完成行业评标专家资格及评标专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农业行业评标专家资格及评标专业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评标专家库内、行业主管部门为省农业农村厅的专家(见附件)。

二、清理时间

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为期一个月,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10日前专家递交有关材料;第二阶段:6月30日前完成评标专家资格及评标专业审核清理并公示结果。

三、清理原则

(一)以专家所学的专业、现从事的工作、具备的专业资格等为主要依据开展清理工作,专家现有专业中无上述依据的予以删除。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在库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

(三)超过递交材料时间未前来办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专家库资格。

四、操作方法

(一)本通知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对现有库内专家发出清理通知。

(二)各专家对照评标专家专业相关情况表(见附件),提供各专业资格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于6月10日前递交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2-13房许声远处。

(三)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递交的材料,组织开展评标专家资格及评标专业审核清理,按程序将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各专家应及时、如实递交相关材料。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评标专家专业相关情况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评标专家专业相关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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