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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农业资源与环境相关专家人选的函

  • 发布日期:2021-04-26 10:56
  • 来源:

琼农便函〔2021〕537号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大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充实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型人才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向各单位征集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人选,组建专家库,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从事于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在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行业国内外的相关情况和动态。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培训授课、项目评审、咨询研讨、技术指导、现场检查等任务;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特殊专家可适当放宽)。

三、征集领域

(一)秸秆“五化”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二)农膜回收及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

(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沼气安全生产;

(四)农业外来生物入侵防控;

(五)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

(六)低碳农业、碳汇农业;

(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四、征集方式

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由专家所在单位向我厅集中推荐。

五、征集程序

(一)由单位初步审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汇总填写《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二)由我厅审核确定专家库名单。

六、专家管理

(一)入选专家纳入海南省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

(二)我厅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新增或删减专家库人员。

七、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推荐单位经组织审核后于5月21日前向我厅统一报送纸质件及电子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件报送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电子版报送邮箱:  hnsnytkjc@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元,65351355。

附件:1.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推荐专家汇总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农业资源与环境相关专家的函(琼农便函【2021】5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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