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文昌鸡熟食加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以下简称:项目)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昌鸡熟食加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通过熟食深加工可行性研究,深加工研发培训、产品开发、小试实验室和中试车间规划,推动文昌鸡熟食深加工产品研发以及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快文昌鸡熟食深加工产品的投产,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加产品销售品类和拓宽产品销路,整体提升品牌效应和产品竞争力。
(二)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通过对国内畜禽熟食加工产品研发的现状以及未来趋势、以及国际畜禽熟食加工产品的研发概况和技术能力的分析,并借鉴国内有代表性的熟食研发中心的建设经验,对熟食加工研发中心的建设及研发开展方向开展可行性研究。确定熟食深加工项目建设市场前景、项目内容、项目方向、投资规模、实施内容等。
2.对文昌鸡企业文昌鸡深加工研发培训。通过国内外熟食深加工成功案例,帮助文昌鸡企业开拓视野,更快更全面地了解国内熟食竞品市场以及一二线城市渠道目前的需求,了解中国食品相关法规、研发流程、目前成熟的研发技术等,鼓励企业自主进行熟食开发。
3.联合当地龙头生产企业,开发两款适应市场需求的文昌鸡熟食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前提,提高文昌鸡全鸡综合利用率为准则,开发两款适应市场需求文昌鸡熟食产品,由当地龙头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企业运营实际情况择机实施,推动文昌鸡企业深加工研发建设。
4.文昌鸡熟食研发中心的小试实验室规划设计。以文昌鸡熟食深加工产品研发过程数据为依据,结合国内熟食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规划标准化的文昌鸡小试实验室,为今后文昌鸡熟食深加工企业建设研发小试实验室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5.文昌鸡熟食中试车间研发平台规划设计。根据文昌鸡熟食深加工产品研发过程数据,结合国内熟食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生成文昌鸡中试车间设计方案,作为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
6.时间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项目经费
80万元及以下。
四、申报机构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四)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机构优先考虑:曾参与省级或省级以上项目的实施,取得高质量成果;熟悉畜牧行业业生产发展情况;熟悉熟食深加工产品研发以及研发中心的建设相关标准要求。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机构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优先考虑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三)机构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项目工作方案。
(五)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价审核意见。
(六)报价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公示及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9日(3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主楼1302室)。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冯海琼,0898-65365539。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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