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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关于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报​表自动生成数据业务服务的询价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5 15:32
  • 来源:

海南省现代农业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以下简称省农业预警中心)需要在现有的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基础框架下,扩展报表自动生成数据业务服务,现就该业务服务实行公开询价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报表自动生成数据业务服务   

二、项目内容:

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报表自动生成数据业务服务项目建设依托于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应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系统内各类数据的自动获取、整理、大数据分析治理功能,同时应具备接入外部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的能力。项目系统应能够按照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数据类别、范围、数据展示方式等输出展示结果,并可以按职能部门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项目预算:24.77万元

四、报价单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

(4)提供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第四条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

(三)系统平台的建设方案;

(四)供应商三年内信息化项目业绩;

注: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8日—10月20日,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16号1101室,截止时间以报价材料的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七、公示方式:投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科长0898-65325630





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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