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比选公告
索引号:00817377-4/2024-0012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时效性:为进一步提升文昌鸡品牌影响力和消费力,助力打造品种优异、品质上乘、品牌强势的新格局,我厅决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在冬交会设计搭建216㎡的海南文昌鸡品鉴馆工作,通过以品牌和数字化为驱动力打造一个全场景沉浸式体验展馆,宣扬与文昌鸡品牌相关的美食和健康饮食文化,引进供应链企业,并吸引消费者参与,开展文昌鸡展销推介活动。对此项目实行公开比选,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冬交会设计搭建海南文昌鸡品鉴馆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2月4日前完成。
三、项目预算:35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设计与搭建216㎡展馆。
(二)禁止使用高耗能、高分贝的灯光音响设备,树立节能、环保、安全的设计理念。
五、申报机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下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与其他参选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本通告中“五、申报机构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机构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三)展馆设计搭建及运营方案。
(四)报价函(加盖机构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9日-10月31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130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通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通告,通告期不少于1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向红
联系电话:0898-65367883;监督电话:0898-65338906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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