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00817377-4/2020-00012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2日 时效性: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8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9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9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厅、接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省农业农村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省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推进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服务保障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农”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省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政策性农业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建设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垦体制改革。监督管理南繁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农业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渔船日常安全监管,协助开展渔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省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省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推动创设海南特色农产品期货品种。

(十一)推动全省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推动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指导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

(十二)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及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围绕种业等重点领域,深化现代农业对外开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农业交流平台,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

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

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纳入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二)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疫控中心;

(三)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五)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六)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七)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八)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九)海南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十)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

(十一)海南省植物保护总站;

(十二)海南省种子总站;

(十三)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

(十四)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十五)海南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

(十六)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03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7628万元,增长64.7%,主要是2019部门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增加安排财政资金。年末结转结余31419万元,2018度决算数增加2281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2019年12月底才下达的资金20785.4万元,包括厅本级红岭灌区田间工程13270万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515.4万元;二是存在客观因素影响3072万元未能支出,具体包括厅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840万元、“两区”数据汇交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580万元、冬交会项目资金306万元、厅属单位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346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1645万元(不含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68万元,占98.6%;其他收入877万元,占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0万元,占34.2%;项目支出25532万元,占6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459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7886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部门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安排红岭灌区田间工程1327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840万元;二是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515.4万元。

    1.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725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253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是省财政2019年12月底才下达的资金20785.4万元,包括厅本级红岭灌区田间工程13270万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515.4万元;以及存在客观因素影响3072万元未能支出,具体包括厅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840万元、“两区”数据汇交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580万元、冬交会项目资金306万元、厅属单位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34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33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增加安排资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占0.11%;教育支出129万元,占0.35%;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占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万元,占2.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6万元,占1.33%;农林水支出34674万元,占92.8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0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686万元,占1.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345万元,支出决算3734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待分到各市县农业部门的资金,资金分配执行过程中该资金由省财厅直接分配到各市县的农业部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支持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年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厅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省财政厅下达省疫控中心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年初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该支出为无法预测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补助标准的提高。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

12.农林水(类)农业(款)年初预算为18826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待分到各市县及有关单位的待分指标资金,资金分配执行过程中该资金由省财厅直接分配到有关市县及执行单位。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3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预算的6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出国活动的审查,减出国团组数与人次数的预算数;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三是加强账务的核算,业务租车费用使用“其他交通费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9万元,占5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万元,占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因公出国(境)1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1人随同省政府领导出访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蒙古;

(2)1人随同省政府领导出访瓦努阿图、汤加和斐济;

(3)1人随同省政府领导出访柬埔寨、泰国和缅甸;

(4)1人随同省政府领导出访肯利亚、塞拉利昂和马达加斯加;

(5)3人赴菲律宾参加博鳌亚洲论坛马尼拉会议并赴越南、泰国开展经贸活动;

(6)1人赴印度和柬埔寨经贸活动;

(7)1人赴斯里兰卡考察;

(8)1人赴柬埔寨开展规划调研暨举办中国(海南)-柬埔寨第三期热带农业技术培训班;

(9)1人赴英国开展民生保障法治建设培训;

(10)1人赴法国参加农民教育管理法国短期培训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增加49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一是临时出国任务,厅领导陪同省领导出访4次;二是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业交流合作任务大量增加。为将海南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大平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厅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业交流合作,开展了许多业务。这几年,我省的对外交流工作突出,已多次得到农业农村部发文表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农业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农业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增加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的标准及支出。

国内接待费支出1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接待660人次;主要用于单位发生的接待费;承担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及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还有冬交会会展、热带特色农业项目投洽外宾。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省农业农村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共8个项目、涉及资金81062万元,自评率达到100%。同时建立项目追踪问效机制。对2019年预算中安排的7个专项项目进行定期跟踪检查,涉及财政资金167826万元,同时定期公布全部项目支出情况,督促项目管理单位抓好项目实施进度,对于项目开展严重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积极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厅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省农业农村厅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对会议、接待、公务车、出差等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全面梳理现有内控制度。通过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农业农村厅机关运行经费95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401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厅机构改革,并入原海洋渔业厅、财政厅农发办、省委农办等许多职能,增加大量业务与工作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全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省农业农村厅共有车辆8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厅属单位冷藏车、疫苗配送车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7217.5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520.09平方米,业务用房6523.81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1173.62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农业部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