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9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

索引号:-00817377-4/2019-0137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时效性:

2019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是主管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海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厅、接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省农业农村厅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省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省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三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指导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南繁建设工作。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七)组织全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省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十二)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

括省农业农村厅本级及16家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3.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4.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5.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6.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7.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8.海南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9.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

10.海南省植物保护总站;

11.海南省种子总站;

12.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

13.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14.海南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

15.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16.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91,344.9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 191,344.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191,344.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191,344.92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4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55万元、农林水支出188,260.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6.25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34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308.79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部门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增加安排资金144064万元,包括农业部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63684万元、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30000万元、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1878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9999万元、高效节水资金11000万元、南沙生产渔船更新改造项目600万元等;另一方面2019年十二大产业资金省财政厅未安排到各部门年初预算,十二大产业资金预留省财政,待省财政厅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布置项目申报再统筹安排,涉及我部门的有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两项资金影响减少年初预算安排415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42.5万元,占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5.21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584.55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188260.47万元,占98.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7.44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746.25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5万元,为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万名中专生培养项目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各经常性项目统一压缩5%。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为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农民体育运动会项目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各经常性项目统一压缩5%。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53.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把三个离休人员2018年绩效考核奖励金3.9万元与增发年底2个半月的离休费7.5万元列入2019年预算,以及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8.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农村厅厅本级2019年转隶增加51人,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94.25万元;二是我部门2019年预算新增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4万元;三是人员工资正常调资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使缴费随之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8.1万元,上年预算未安排,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与省人社厅要求,把2014年至2019年期间退休的人员职业年金列入2019年预算做实。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3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补助标准调标并把补发2018年7-12月的调标也列入2019年预算安排。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26.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1.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农村厅厅本级2019年转隶增加51人,使单位医疗随之增加;二是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调增使缴费随之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7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9.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我部门新增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使单位医疗随之增加;二是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调增使缴费随之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79.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为安排差额单位与坐地市县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是省土壤肥料总站为原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差额单位)44名退休人员列医疗公补预算61.78万元;省南繁局单位地在三亚,医疗公补预算资金由省财政拨款安排17.8万元。

10.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976.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9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农村厅厅本级2019年转隶增加51人的工资及其人头公用经费;二是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调高公用定额标准;三是行政人员工资正常调资以及相应增加提取的各项款项。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137.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3.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新增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工资及其公用经费;二是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调高公用定额标准;三是事业人员工资正常调资以及相应增加提取的各项款项。

12.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463.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排省农业厅信息中心南繁硅谷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900万元。

13.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9年预算数为157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66.7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农业农村厅本级上年病虫害控制资金900万元放在此科目核算,今年该资金放在“其他农业”科目核算,属于资金科目间的调整。

1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9年预算数为211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增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安排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267万元。

15.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11万元,为减少安排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综合事务经费29.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调高公用定额标准,而公用经费增加额等额从经常性项目中扣除。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7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2.8万元,为减少省农业农村厅综合事务经费134.8万元及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综合事务经费4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调高公用定额标准,而公用经费增加额等额从经常性项目中扣除。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9年预算数为28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为减少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的农产品促销与农业交流合作经费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调高公用定额标准,而公用经费增加额等额从经常性项目中扣除。

18.农林水(类)农业(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上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增加安排南沙生产渔船更新改造项目600万元。

19.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9年预算数为1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为减少省农业农村厅本级的农村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预算安排原则调高公用定额标准,而公用经费增加额等额从经常性项目中扣除。

2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十二大产业资金未安排到各部门年初预算,十二大产业资金预留省财政待布置项目申报再统筹安排,其中涉及我部门的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影响减少年初预算安排1180万元。

21.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2019年预算数10225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317.14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部门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增加安排资金79780万元,包括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30000万元、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1878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9999万元、高效节水资金11000万元;另一方面2019年十二大产业资金未安排到各部门年初预算,十二大产业资金预留省财政待布置项目申报再统筹安排,其中涉及我部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影响减少年初预算安排40375万元。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57.44万元,上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新增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该单位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257.44万元。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33.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省农业农村厅厅本级2019年转隶增加51人;二是机构改革后新增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级预算单位;三是工资标准的提高,提取的公积金也相应提高。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补发往年的职工购房补贴。

三、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02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1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3.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8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构改革后根据新增职能增加出国任务。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外合作处安排的2019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9次,出国(境)3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

1.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访问团:目的地初步定位为美国、荷兰、以色列,人数6人,天数12天,主要任务为工作访问上述三国先进的动植物检验隔离区;

2.海南种业精准招商团:目的地为瑞士、荷兰、巴西,人数6人,天数12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海南种业招商;

3.日本国际食品展:目的地为日本,人数3人,天数5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海南热带农产品展示展销;

4.海南-柬埔寨项目调研团(2个团组,去2次):目的地为柬埔寨,人数6人,天数10天,主要任务为农业项目实施和调研;

5美国夏季国际食品展:目的地为美国,人数3人,天数6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海南热带农产品展示展销;

6.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展:目的地为德国,人数3人,天数5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海南热带农产品展示展销;

7.俄罗斯国际食品展:目的地为俄罗斯,人数3人,天数5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海南热带农产品展示展销。

8.香港国际食品展促销团:目的地为香港,人数6人,天数6天,主要任务为开展海南热带农产品展示展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8.3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的审批报废了16辆公务用车,相应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4.41万元,基本与上年预算持平。2019年计划国内公务接待59次、人数320人。

五、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安排,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也无安排。

六、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农业农村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收支总预算191344.9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收入预算191344.92万元,为经费拨款收入191344.92万元,占100%。

八、关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支出预算19134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78万元,占6.8%;项目支出178317.14万元,占93.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本级、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省南繁管理局、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省农业厅信息中心、省植物保护总站、省种子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1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1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1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9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农业农村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7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8317.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农业部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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