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8年海南省农业厅部门预算

索引号:00817377-4/2018-0289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2018年02月0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9日 时效性:

2018年海南省农业厅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本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省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全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主要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指导品牌农业建设工作。依法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全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进行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的防疫检查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南繁管理工作,拟定南繁管理措施和规定并监督实施,提出南繁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全省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组织本省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的发展。 

  (十一)拟订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组织开展本省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涉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研究、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省外、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管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负责推进全省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编制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其他执法部门(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受理全省农业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重大农业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刑事案件;负责全省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治理整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金融、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草拟促进我省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关财政、金融、保险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运用金融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和做好防灾减灾保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指导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监管示范区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有关问题。 

  (十八)起草省畜禽屠宰相关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全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十九)负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推进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合作;指导瓜果菜田头预冷处理系统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休闲农业产业政策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拟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休闲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休闲农业品牌创建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示范工作;承担乡镇企业和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工作。 

  (二十一)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省农业厅本级及15家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南省动物疫病预防疫控中心; 

  2.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3.海南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4.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 

  5.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6.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7.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8.海南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9.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 

  10.海南省植物保护总站; 

  11.海南省种子总站; 

  12.海南省土壤肥料总站; 

  13.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14.海南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 

  15.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第二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036.1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3036.1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3036.13万元;支出总计83036.13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87万元、农林水支出8092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89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036.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68.12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支持,2018年新增安排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1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150万元,占0.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31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4.87万元,占0.34%;农林水(类)支出80923.06万元,占97.4%;住房保障(类)支出602.89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为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万名中专生培养项目经费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为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新增开展农民体育运动会项目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8.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995.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9.66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新增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二级预算单位,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4万元;以及人员工资调资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使缴费随之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8年预算数为284.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17万元,主要是省土壤肥料总站为原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差额单位)44名退休人员列医疗公补预算61.78万元;省南繁局单位地在三亚,医疗公补预算资金由财政拨款安排19.15万元 

  6.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8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27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调动、人员工资正常调资以及相应增加的工作经费、提取的各项款项。 

  7.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3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新增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二级预算单位,其事业运行经费157万元;以及项目支出使用到了事业运行科目1047万元。 

  8.农林水(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3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新增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二级预算单位,其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综合事务项目资金200万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2018年新增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项目100万元。 

  9.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预算数为24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南繁局上年南繁业务管理经费165万元放在此科目核算,今年该单位南繁业务管理经费180万元放在“事业运行”科目核算。 

  10.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18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7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资金分配要求,经常性项目不得安排补助市县的支出,省农业厅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其分配给市县的支出调整到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11.农林水(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72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际检查站一次性项目建设资金839万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年综合事务项目放在此科目核算,今年该单位综合事务项目700万元放在“事业运行”科目核算。 

  12.农林水(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5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8.6万元,主要是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项目经费488.6万元与省农业厅信息中心项目经费270万元今年规范调整到此科目核算,上年使用了“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3.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94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4.8万元,主要是省农业厅本级综合事务经费1744.8万元今年规范调整到此科目核算,上年使用了“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4.农林水(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9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05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支持,2018年新增安排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105万元。 

   16.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8年预算数为3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5万元,主要是省农业厅本级农村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355万元今年规范调整到此科目核算,上年使用了“其他农业支出(项)”科目核算。 

   17.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8年预算数为188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18.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2018年预算数49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1万元,主要是以上各科目间的使用调整。 

   19.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602.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7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的提高,提取的公积金也相应提高。 

   20.住房保障()住房改革()购房补贴()2018年预算数为4.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67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补发往年的职工购房补贴。 

  三、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57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2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2.56万元、津贴补贴1615.09万元、奖金73.23万元、绩效工资120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5.3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75万元、住房公积金598.44万元、医疗费63.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2.05万元。 

  公用经费1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49万元、咨询费4.84万元、手续费4.84万元、水费4.33万元、电费70.41万元、邮电费109.83万元、物业管理费253.05万元、差旅费104.27万元、维修费37.36万元、会议费32.3万元、培训费97.59万元、工会经费98.22万元、福利费1.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62.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1.19万元。 

  四、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7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安排的2018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3次,出国(境)3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 

  1.海南现代农业访问团:目的地为荷兰、希腊、法国,人数6人,天数12天,主要任务为工作访问; 

  2.中美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交流团:目的地为美国,人数2人,天数8天,主要任务为工作交流; 

  3.中澳畜牧业交流团:目的地为澳大利亚,人数2人,天数8天,主要任务为工作交流; 

  4.海南-柬埔寨项目调研团(四个团组,去四次):目的地为柬埔寨,人数12人,天数20天,主要任务为农业项目实施和调研; 

  5.南非工作访问团:目的地为南非,人数2人,天数6天,主要任务为陪同农业部开展中非规划编制交流访问; 

  6.循环农业与乡村振兴农村清洁能源技术培训班:目的地为德国,人数1人,天数21天,主要任务为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技术培训; 

  7.中日农业工作交流团组:目的地为日本,人数2人,天数10天,主要任务为工作访问。 

  8.海南热带农产品促销团:目的地为俄罗斯,人数2人,天数6天,主要任务为开展促销活动。 

  9.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目的地待定,人数1人,天数21天,主要任务为开展培训。 

  10.海南省公务员行政能力培训:目的地待定,人数1人,天数21天,主要任务为开展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3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18年计划国内公务接待35次、人数190人。 

  五、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安排,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也无安排。 

  六、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农业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83905.0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收入预算8390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36.13万元,占98.96%收回存量资金收入853.9万元,占1.02%事业收入15万元,占0.02% 

  八、关于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支出预算8390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8.73万元,占10.24%;项目支出75316.3万元,占89.7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海南省农业厅本级、省动物疫病预防疫控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所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省南繁管理局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省农业厅信息中心省植物保护总站、省种子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46.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海南省农业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海南省农业厅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5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海南省农业厅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5249.8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农业部门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海南省农业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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