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体〔2018〕69号
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
为扎实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内有关工作,保持认定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就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及内检员整体转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及内检员,均按照检查员及内检员所属行政区域整体转接至所属省级工作机构,并视为该工作机构注册的检查员及内检员,有效期内无需重新注册,继续承担检查员及内检员相关职责工作。
二、注册有效期满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及内检员,按《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再注册,再注册后方可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相关工作。
三、依据《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的工作机构,应将实施细则报中心备案。
请各地工作机构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及内检员的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检查员及内检员的素质和水平,为无公害农产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