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新增要求:
(1)申报规模:露地蔬菜和水果2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其他产品规模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2)商标注册作为水果及其他预包装食品的基本申报条件;
(3)涉及平行生产的水果、蔬菜产品要求一次性全部申报;
(4)对涉及委托加工的产品要求被委托方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屠宰加工除外);
(5)申报材料应在收获期开始前3个月提交至当地农业农村管理部门作受理审查后再寄送至省级管理部门,必须按照清单装订成册,具备目录,易散材料一律退回。
2.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及目录;
(2)申请书;
(3)调查表(种植、加工、养殖);
(4)资质证明文件(内检员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等);
(5)质量控制规范文件复印件(正式盖章发布文件的复印件);
(6)生产操作规程文件复印件(正式盖章发布文件的复印件);
(7)产地来源证明文件;
(8)基地位置图和分布图、加工平面图等;
(9)基地清单和农户清单(必要时);
(10)投入品、加工原料等购销合同、协议凭证复印件;
(11)生产记录(投入品购买使用及出入库等记录、农事记录、加工记录、培训记录、内部检查记录、销售记录等等);
(12)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样张;
(13)国家追溯平台注册证明;
(14)产品非转基因证明(必要时);
(15)基地环境、生产管理、培训宣贯等相关图片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兴丹路16号现代农业中心1904室 杨坤(收)
咨询联系电话:0898-65322917(办公)
绿色食品申报表格(最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