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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畜牧部门、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对适合我省产业需求的区域化特色机具给予支持,推动热带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使用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2日

 

 

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省级资金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机化作业水平,推动热带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2015年省财政继续扶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00万元,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使用原则

 

  加大农机购置扶持力度,对适合我省产业需求的区域化特色机具给予支持,开展农机深耕深松作业补助试点,探索农机农艺结合新模式,推动技术集成和标准化,资金使用向规模化生产基地倾斜,突出“加大力度,扶优扶需,安全有效”原则。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作为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补充资金使用。各市县优先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中央资金不能满足购机农户需求时以省级资金递补使用,保障农民购机需要。

 

  (二)对中央财政资金不能补贴的省自选品目机具进行补贴。

 

  (三)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综合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5]129号)中关于示范区建设任务要求,对三亚市天涯区妙林洋、陵水县光坡镇大潜洋、琼海市嘉积镇龙寿洋、定安县定城镇龙洲洋、澄迈县永发镇国际洋等5个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综合示范区试行农机深耕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三、资金管理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模式,下达各市县的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市县负责管理。市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项目资金,会同农机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实施主体在市县(农垦)。当年资金结转可在下年度继续使用。

 

  四、示范区农机作业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安排:深耕深松整地农机化作业补助以5个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综合示范区为试点,每个示范区安排作业补助资金10万元,从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切块,作业补助使用不完的资金应返回用于购机补贴。

 

  (二)任务要求:根据示范区土壤类型和耕作制度情况和总体方案要求,在示范区范围内选择土地集中连片、适宜深耕深松的区域,组织开展以“深松+旋耕(或耙耕)作业”或“深耕+旋耕(或耙耕)作业”为主要作业模式的深耕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的待播种状态。具体实施面积由各示范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农机化深耕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各示范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耕深松整地的技术要求、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核定具体补贴标准,最高补助标准不得超过150元/亩,按照“谁作业补助谁”的原则,实行先做后补,补助对象为作业机具所有人。

 

  (四)实施要求:各示范区农机部门要认真调研,加强与农技部门和示范区农户沟通,及时掌握示范区作物耕作制度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示范区深耕深松农机作业技术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农机作业技术方案应根据示范区作物类型和土地状况,明确示范区作业地点、作业时间、机具类型、作业面积、耕作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提出示范区开展深耕深松整地作业的目标任务、组织管理、实施方式、补助对象和标准、审核验收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安排等相关事项。示范区深耕深松农机作业技术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厅农机处备案。

 

  五、省自选品目补贴机具补贴方案

 

  (一)省自选品目补贴产品资质

 

  省自选品目产品应获得国家或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或产品经专家组技术评价合格,取得技术评价报告。

 

  产品性能测评试验由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牵头,组织农机、畜牧、农技等行业中高级以上职称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产品性能测评试验程序和技术评价方案,对产品的生产适应性进行现场测评试验,专家组综合评估分析产品现场测评情况提出测评意见,并出具技术评价报告。

 

  (二)省自选品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

 

  省级资金补贴机具种植范围为7大类10小类15个品目,分别是:1.背负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2.割草机、3.蔬菜移栽机、4.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5.山地田园作业(管理)机、6.折腰式方向盘拖拉机、7.扬水机;8.高床分娩栏、9.保育床、10.消毒机、11.饮水设备、12.笼养设备、13.牛体刷、14.全自动集蛋设备、15.好氧发酵翻堆机。(见附表)。

 

  (三)省自选品目机具补贴标准的确定

 

  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研究提出畜牧类机械自选品目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建议,省农机鉴定推广站研究提出其它省非通用类自选品目分类分档及补贴额建议,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公布实施(见附表)。

 

  六、其它管理规定

 

  (一)各市县按照海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对深耕深松整地作业和自选品目补贴产品的监管,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窗口,公开、透明、规范运行补贴政策,认真落实补贴工作各个环节工作责任,强化验(机)收管理,必要时可邀请纪检、审计部门参与监督,保证补贴资金廉洁高效使用。

 

  (二)各市县畜牧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指定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配合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完成畜牧类机械补贴产品的核查验收工作,共同做好畜牧类农机产品补贴工作。

 

  (三)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资料、公开信息,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加强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完善,及时整改,做到绩效管理与补贴工作同步推进,取得实效。

 

  (四)各市县要加大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经销商经营场所、在售补贴产品标志标识情况,补贴产品三包及售后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等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切实做好补贴机具的复查、抽查、检查工作,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和违规情况要及时约谈告诫,暂停整改,情况严重的需及时上报省农机局调查处理。

 

  附表:海南省2015年省级资金补贴自选品目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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