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2015〕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群众举报,我司请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初步认定辽宁实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实丰公司”)2015年生产和销售的“实实”牌4YZ-2A型玉米收获机存在产品规格、参数与归档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辽宁实丰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企业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辽宁实丰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代表我司约谈辽宁实丰公司,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司9月18日印发的《关于近期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等规定,抓紧组织对辽宁实丰公司所有产品的省级归档及补贴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发布并报送我司。辽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约谈情况和各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12月17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专项处,邮箱:njtgzzxc@126.com。
我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根据相关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以及上述企业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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