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农机化信息频道

昌江县农机管理办公室

首页 > 海南农机化信息频道 > 各市县网站 > 昌江县 > 综合要闻

综合要闻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指导购机者购机;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公平、合理确定补贴对象;按照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逐台核实购机信息、购机发票、人机合影等购机信息;受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公示购机信息;出据结算审核意见;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按要求进行机具核查,并建立核查档案;监督本县经销商合法经营;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

  第三条 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 对于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不应有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称职、谈话诫勉等三种方式的处罚。

返回列表

电脑版|手机版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政府大楼11楼

电话: 0898-65338099 65332905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70021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