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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2025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白农202544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2025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

为补齐我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短板,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制定了《白沙黎族自治县2025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     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

    2025324

(此件主动公开)

白沙黎族自治县2025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机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我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农机作业质量,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通过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全力提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动农机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劵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培养新型农机手,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配优配齐农机安全检测设备,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一)农机券政策试点

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全面开展农机券政策试点的通知>的通知》(白农〔2024178号)和《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白农〔2024186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机券政策试点,对水稻机插秧进行补贴。

()农机手培训

为提高我县农机手的驾驶操作水平,参照现行的培训标准,202511日起对在本省农机培训机构参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培训并取得相应驾驶证的白沙户籍农机手按实际培训考证费用给予补贴(具体以开具发票金额为准,最高不超过1800/证)。农机手凭身份证、农机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及核发的拖拉机驾驶证或联合收割机操作证复印件向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详见附件),经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拨付。

(三)农机安全能力提升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要求,购置拖拉机制动检测设备和灯光检测仪器各一套,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检测。

三、资金来源和安排

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资金总额17万元,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及海南省财政厅下达2025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资金。具体计划使用如下:

(一)投入6.35万元用于开展农机劵推广工作,推广水稻机械插秧种植面积不少于1270亩。

(二)投入7.2万元用于农机手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我县农机手的驾驶操作水平,培训人员不少于40人。

(三)投入3.45万元用于购置拖拉机制动检测设备和灯光检测仪器各一套,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检测。

以上资金使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实施单位和进度安排

项目由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实施,从20253月起至202512月结束,具体如下:

(一)20253月,制定实施方案。

(二)20253-11月,组织实施。

(三)202512月底,按相关规定完成资金拨付、项目材料整理归档以及总结报告等工作。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由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负责项目指导工作;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项目协调、监督等工作;由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农机岗、农研岗、农技推广岗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项目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督导管理。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要强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到位,确保项目实施有序有效、公开透明。

(三)严格资料归档。县农业技术与机械服务中心要做好工作结果验收,整理、归档项目资料,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蔡沾华,15008908576

附件:农机手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培训费用申请表

附件

农机手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培训费用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户籍所在地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费用 (元)


驾驶证/操作证编号


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驾驶证(操作证)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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