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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动卫监字﹝2017﹞10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海口、文昌、五指山市农业局,洋浦经济发展局、东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保障猪肉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业部《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农办医〔2017〕16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医屠便函〔2017〕4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所制定了《海南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海南省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农业部2017年生猪屠宰“扫雷行动”部署,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进一步落实生猪屠宰监管,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屠宰行业生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以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全面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521号)、《海南省生猪屠宰厂(场、点)监督检查规范》,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有效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屠宰行业生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整治。抓好生猪屠宰场点的排查、清理,加强代宰行为监管,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做好病害猪和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害猪产品、屠宰废弃物及违法加工品出场(厂)或流入市场。防止出现漏报、虚报、误报或者套取、挪用病害猪补贴资金的情况。

 

  (三)查处屠宰违法行为。加强对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及其他屠宰违法行为的惩处。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推进规划和标准实施。按照《海南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各市县确保在2018年底前,完成本市县十三五生猪屠宰网点的关停压缩和升级改造任务,2019-2020年进行巩固和提高”的目标任务,各市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照我省制定的《畜禽屠宰企业等级要求》,对辖区所有生猪屠宰场点开展排查,依法关停不符合标准的生猪屠宰场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生猪屠宰场点的改造和整合压缩。

 

  (二)依法处罚,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台账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屠宰行业管理各类信息,做好屠宰安全生产工作。查处未开展“瘦肉精”自检的屠宰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罚则,对违法违规的定点屠宰企业依法处罚,做好执法痕迹化管理。

 

  (三)规范生猪代宰行为,确保检疫检验到位。对辖区各个屠宰场点开展排查,责令代宰屠宰企业必须与代宰户签订代宰协议,查处“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等行为,确保每个生猪屠宰场点派驻检疫人员和配备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四)加强审计监管,保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有关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文件要求,严格审核补贴申领手续。联合市县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审计手段加强管理,努力确保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猪和屠宰废弃物100%进行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100%专款专用,手续不齐全的,100%不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五)严打私屠滥宰等重点违法行为,净化屠宰环境。公布举报电话,对屠宰违法行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重点整治;加大违法行为刑事追究力度,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

 

  (六)结合扫雷行动,开展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农业部兽医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强屠宰企业监管,积极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宣传咨询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和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步骤

 

  “扫雷行动”时间从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结合本市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扫雷行动”。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7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对本市县生猪屠宰场(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区、多发区开展重点巡查,同时要充分发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摸清实际情况,掌握违法违规线索,研究清理整顿方案。

 

  (三)“百日行动”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要时间段,联合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害猪肉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百日行动”方案另行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联合执法与部门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四)巩固优化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持续保持对屠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清理整顿,切实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适时开展生猪屠宰场点飞行检查,探索实施生猪屠宰场点风险分级管理。

 

  (五)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4月1日至30日)。全面总结通报“扫雷行动”情况,系统梳理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形成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向省农业厅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市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工作保障。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力争在大案要案查处上取得重大突破,消灭县域内“零案件”现象。省农业厅继续把“扫雷行动”做为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扫雷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方面,一是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统计表;二是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 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像素,格式为 JPG、PNG、PSD);三是11月10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安委〔2017〕2号,请网上搜索)落实情况。扫雷行动信息方面,一是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移送公安机关的大要案详细案情;二是2017年9月、2018年1月的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扫雷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三是2018年4月1日前报送“扫雷行动”工作总结。

 

  琼海市还要结合“扫雷行动”,联合当地食药监部门,依法对规范禽类屠宰试点区域的屠宰和市场流通环节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报送有关执法情况。

 

  联系人:叶思丹;联系电话:65391685;传真:65342140;电子邮箱:hnahi@163.com

 

  附件:

 

  1、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

 

  2、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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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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