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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之南繁检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询价邀请函

  • 发布日期:2019-07-2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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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对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之南繁检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之南繁检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

借助最新的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基于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源,进一步提升南繁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使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更加契合南繁自身管理业务的需要,实现南繁企业的植物检疫业务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等工作。建设内容如下:

(一)植物检疫关联企业信息:在审批时可以查看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正在办理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记录。

(二)植物检疫关联证书信息:在审批时可以查看关联的产地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审批单的详细内容。例如,已做过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后到海南做繁育的植物,能看到相关产检调检单证。

(三)南繁业务数据统计:通过对接“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真实获取南繁相关的植物检疫数据,并对数据进行专业统计分析,通过图表方式展示分析结果,例如:在海南从事繁育的企业数量、这些企业归哪些省份管理、每年的申报情况、繁育面积、繁育区域等。

(四)权限管理:南繁业务主体是“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下面包含6个市县(三亚、陵水、乐东、东方、昌江、临高)南繁业务系统,系统需要针对南繁及下辖6个市县南繁业务做好各个角色的权限管理。

(五)技术架构要求:在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已实现的南繁业务基础上,针对南繁需求,新增“南繁业务”子功能,实现针对南繁自身业务特点的本地数据分析和应用,使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更加契合南繁自身管理业务的需要。通过权限控制,在全国植物检疫系统南繁页面中新增南繁业务功能菜单,南繁业务功能实现的数据基础基于南繁业务管理数据库,南繁业务管理数据库部署在全国植物检疫系统数据中心。

(六)现有业务功能改造:

同一制种单位选择不同种植地点,并根据种植地点确定审核机构。根据申报信息是否为南繁企业,确定为哪一级审核机构。证书签发可以设定专人签发。

(七)综合分析展示:通过一张图展示海南南繁植物检疫的调运情况,分析全国各区域在海南省种子繁育的植物检疫分布、面积等情况,证书办理发放状态、发生最频繁的区域热词,各省产地检疫面积、调运检疫面积,按时间序列的分析,当前各省调入调出南繁情况的排名、与历史同期调运情况对比、通知公告。

(八)统计表单:按年度自动生成南繁数据统计表,包含南繁基地基本信息、全国各省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海南南繁基地的情况。

三、招标价格

项目总预算23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2019年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

(四)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自2019年3月起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自2019年3月起至今连续三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七)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系统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

五、询价报价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7月24日

六、询价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6日17:30。

七、报价需知:

(一)报价应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报价,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本询价表为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单,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要求的联系地址。

(三)询价报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签字并密封。

(四)此询价单并不表示收到此单者一定能中标。

(五)填写内容不得有涂改,大小写金额须一致。

(六)如供应商进行报价,则视为同意本项目相关约定。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在满足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情况下,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

九、询价文件:一式3份,所有文件按要求装订成册可采用面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十、签订合同:由省南繁管理局讨论确定供应商后,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兆龙西路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898-88565872、18889847942。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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