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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6-09 09:58
  • 来源: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海南省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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