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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8-10-11 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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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落实人员 

  为做好海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2018年2月12日,海南省农业厅印发了《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焱为组长的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独立办公地点,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及技术组。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10名,为进一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了岗位责任制,并制定了《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落实成员单位技术专家11名,落实各类专题质量负责任人,具体名单如下: 

  种植业:符斋(推广研究员) 

  畜禽养殖业:李博玲(高级畜牧师) 

  地膜:谢茵(高级农艺师) 

  秸秆:梁娟(高级农艺师) 

  截至5月底,全省18个市县已成立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40名,并编制了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二)经费落实 

  截至9月底,全省已落实落实普查专项工作经费1069.2万元。其中,落实省级财政资金600万元作为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专项工作经费(其中360万元下拨市县),市县落实普查专项工作经费469.2万元。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7〕10号)文件精神,截至9月底,全省已落实“两员”467名,其中,普查指导员75,普查员392名。按省普查办的统一要求,对“两员”开展专题性培训后,下一步将开展普查工作。 

  (四)技术支撑单位 

  已落实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分别是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研究所、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及海南大学农林学院。 

  (五)第三方机构委托情况 

  委托8家第三方参与机构编制了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秸秆调查、地膜调查、农产品加工和质量控制等10个《技术指导实施方案》,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向各市县推荐。截至9月底,部分市县农业污普办已与第三方参与机构签订协议,并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其他市县已与第三方参与机构接洽,相关签订程序正在办理之中,同时已做好入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第三方委托事宜已上报省农业厅,招投标程序正在办理之中。槟榔、橡胶初加工质量评估咨询任务委托正在签订当中。 

  (六)农业污普移动采集终端设备的采购工作 

  通过省污普办公开招标定标的海南兰姆达科技有限公司,我办以直接购买的形式购入移动采集终端设备,经办公室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种植业源需4台、畜禽养殖业源需2台、农产品加工业需2台,以投入到农业污普工作。 

  (七)农业污普工作宣传情况 

   1、为深入开展全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省农业厅领导同意,海南省农业污普办在海南省农业厅官网上增设了“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专题网站”。旨在全面展示我省开展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农业污染源普查的有关技术规范及管理要求,以及国家和省要求重点宣传的有关污染源普查内容。并及时报道各市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先进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等。 

   2、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时,“两员”需穿着有关农业污普文化衫。同时,通过发放农业污染源防治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挂图、悬挂横幅等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农业污染源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做好普查工作提供有效的基础性数据支撑。 

  (八)编制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导方案 

  为规范我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导市县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农科(资环)函﹝2018﹞第206号文制定的农业污染源普查抽样调查、原位监测技术方案以及质量控制方案要求,编制出《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导方案》,以便切实做好全省18个市县顺利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地膜、秸秆4个专题的普查工作及质量控制的指导工作。 

  (九)技术培训情况 

  7月初截至9月底,共派员35名工作人员参加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培训班。其中,派员共18人次参加农业农村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组办公室举办的7期培训班,以及共派员17人次参加省普查办举办的海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上报数据审核培训和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和入户调查方法两期培训班。 

  省农业污普办已举办了7期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技术培训班: 

  1、2018年9月10日—13日,省农业污普办对全省东部、中部、西部市县,分三期在海口市举办全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种植业源典型地块抽样调查专题培训班暨工作部署会。各市县农业污普办主要领导、种植业源普查技术骨干;第三方参与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省第二次农业污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专题培训班上,系统解读了种植业源典型地块抽样调查任务安排、普查报表填写以及种植业典型地块抽样调查方案。  

  2、2018年9月13日—14日,省农业污普办在海口市举办全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抽样调查培训班暨工作部署会。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各市县农业污普办相关领导、畜禽养殖业源普查技术骨干;第三方参与机构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省第二次农业污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及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培训会。培训班上,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高级畜牧师系统解读了畜禽养殖业源抽样调查技术方案、普查任务书以及普查报表填写说明。  

  3、省农业污普办于2018年9月26—28日在东方市举办海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普查技术和入户调查方法培训班。全省24个市县(区)畜禽养殖业以及水产养殖业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普查员)、东方市分管副市长、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专家及工作人员共13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省污普办、省环保厅信息中心、省农业污普成员单位等5名专家负责授课。培训班上,系统解读了畜禽养殖业普查报表制度与技术规定、普查数据采集系统填报、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普查工作安排、入户调查方法、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培训班期间,还分别对参加培训的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理论考试,为我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2018年9月27—29日,省农业污普办在东方市举办了海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种植业源普查技术和入户调查方法培训班。各市县(区)负责种植业源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普查员)、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专家及工作人员共226人参加培训班。培训班系统解读了种植业源普查技术规定、报表制度、入户调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数据采集处理流程以及典型地块抽样调查表及指标解释等相关内容,并进行互动和现场答疑。培训班期间,还组织了种植业源普查技术和入户调查方法考试,通过培训和考试,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业污染源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下一阶段普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5、2018年9月28—30日,省农业污普办在东方市举办了海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地膜、秸秆原位监测和抽样调查技术培训班。文昌、琼海、定安、白沙、东方等五个试点市县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相关第三方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普查员)、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及工作人员共96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邀请了中国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何文清、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王登峰博士分别对地膜和秸秆调查监测专题进行解读。两位授课老师在完成地膜、秸秆调查项目理论讲解后,并分别在实地向学员演示了地膜原位监测点的操作过程,详细介绍了取样的具体操作规范流程、注意事项;以及秸秆的取样、样品制备、秸秆植株测定等技术方法,现场解答了调查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市县级农业污普办与市县污普办信息沟通不畅,协调不够,导致农业源普查清查工作进度相对缓慢,同时工作进度不平衡。 

  (二)部分市县污普办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普查工作的监管乏力,对其委托的任务跟踪、了解、检查督促不及时、不到位。 

  (三)“两员”普查相关知识欠缺,农业普查工作宣传力度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各市县农业污普办要主动作为,要加强与市县污普办的协作沟通力度,协调各相关方,共同推进普查清查工作。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督导检查,严把质量关,对第三方的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合格,进一步确保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重视乡镇、村委会的参与度,特别是在入户调查工作中,要争取农民及属地企业的配合,确保提供的数据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省农业污普办将与各市县做好协助工作,确保农业污普工作顺利推进。强化“两员”普查技术的培训以及普查工作保障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加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发掘宣传素材,充分利用“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专题网站”、各市县电视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让乡镇、村委会、企业、农民提高认识,支持普查工作,扎实做好全省农业污普工作。 

    

                                 海南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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