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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到我省开展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9-10-1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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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农村部于10月8日开始,为期两周时间,在我省开展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此次监督抽查被列为中央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问题之一,计划在我省10个市县抽取200个蔬菜产品,在8个市县抽取70个水产品。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厅质量处会同农业农村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厅执法局、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市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共成立7个联合抽样小组分赴各市县。

各抽样小组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等要求,到达各市县后依据“双随机”原则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执法人员。整个抽样过程程序严谨,实行了抽检分离、现场制备及封存样品。

蔬菜产品基地现场抽样

水产品基地现场抽样

种植户签字确认

蔬菜产品现场制样

水产品现场制样

现场填写封签并封存样品

向承检单位移交抽检样品

监督抽查现场,各组长要求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用于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农兽药行为。并对基地种植户进行教育引导,农产品生产中应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需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下一步,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厅将督促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及执法机构要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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