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南繁字〔2021〕1号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关于印发《南繁服务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助力解决好种子问题,打赢种业翻身仗,进一步提升南繁管理和服务质量,我局制定了南繁服务清单,明确了南繁登记等十个方面的服务事项、依据和流程等内容。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繁服务清单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2020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繁服务清单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是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四方面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南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二是组织协调南繁基地建设和管理;三是组织实施南繁植物检疫、有害生物防控及种业和转基因安全监管;四是承担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助力解决种子问题,打赢种业翻身仗,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着力提升南繁管理和服务质量,现发布南繁登记等十个方面的服务事项、依据和流程等内容。
一、事项
南繁登记
二、依据
1.《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2.《海南省南繁登记办法(试行)》。
三、受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渠道 |
1 | 单位法人证书 | 盖章版 | 南繁单位 |
2 | 个人身份证 | 电子版 | 南繁单位 |
3 | 配套设施照片及证明材料 | 电子版、盖章版 | 南繁单位 |
4 | 单位基础信息 | 电子版 | 南繁单位 |
四、流程
步骤1:注册。各省南繁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登录中国南繁网企业端或全国植物检疫平台实名注册。 步骤2:登录。登录全国植物检疫平台,选择南繁业务。 步骤3:填写信息。点击南繁单位备案,按要求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基地信息、育制种等备案信息,填写完成后保存。 步骤4:办结。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8806。 一、事项 1.南繁科研育种用地土地流转(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2.现有南繁基地租赁到期后土地续租。 二、依据 1.《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管理办法》; 2.《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繁省租用核心区新基地土地流程规划等南繁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国南繁字〔2018〕15号); 3.农业农村部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规发〔2018〕11号)。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南繁单位用地申请表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单位 2 各省南繁单位用地需求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3 土地流转意向协议书 电子版、盖章版 平台公司、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4 本省南繁单位土地流转意向协议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5 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 电子版、盖章版 平台公司、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四、流程 注:本流程先走蓝色箭头流程,再走红色箭头流程。 步骤1:用地单位提出需求。有需求的南繁单位向本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提出需求。(所需材料:南繁单位用地申请表) 步骤2:汇总上报。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汇总本省南繁单位用地需求,经核实确认后统一向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报送。(所需材料:各省南繁单位用地需求统计表) 步骤3:现场洽谈,达成意向。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协调县(市)南繁管理机构,组织各省南繁管理机构和南繁单位赴意向区域实地考察,与所在地村委会(村民小组)或中介服务公司就具体地块、流转价格、流转面积等进行洽谈,确定流转用地需求,达成意向协议。(所需材料:土地流转意向协议书、各省南繁单位土地流转意向协议统计表) 步骤4:双方签订合同。南繁单位与村委会(村民小组)或中介服务公司签订正式土地流转合同。(所需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地块地理信息) 步骤5:见证备案。南繁省将本省南繁单位正式生效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统一报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见证备案。(所需材料: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等) (二)现有南繁基地租赁到期后土地续租 步骤1:现场洽谈,达成续约意向。有土地续租需求的南繁单位与所在地村委会(村民小组)或中介服务公司就续约土地流转价格、流转面积等进行洽谈,达成续约意向。 步骤2:双方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土地续约合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所需材料: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 步骤3:备案。南繁单位将正式生效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等统一报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本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和基地所在县(市)南繁管理机构备案。(所需材料: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等)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省级南繁管理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565872。 (二)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1.三亚市农业农村局,0898-88360056。 2.陵水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0898-83325384。 3.乐东县南繁管理局,0898-85521233。 (三)市县土地流转运营主体 1.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三亚),0898-31510197。 2.海南省南繁产业集团公司(崖州湾南繁科技城周边),0898-88820589。 3.海南广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南繁科技城周边区域),***********、***********。 4.海南广陵高科实业有限公司(陵水),0898-32120111,0898-83312999,***********。 5.乐东广陵南繁服务有限公司(乐东),***********。 一、事项 1.南繁新建核心区配套服务区进驻(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2.现有南繁基地农业设施备案; 3.新建、改扩建农业设施。 二、依据 1.《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管理办法》(农农发〔2006〕3号); 2.《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抱孔洋)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运营实施方案》; 3.《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安马洋)配套服务区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4.《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2 市县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3 南繁单位审查认定书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4 配套服务区南繁单位入驻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建设运营主体 5 设施农业用地协议书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 6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 7 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承诺书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 四、流程 (一)南繁新建核心区配套服务区进驻(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注:本流程先走蓝色箭头流程,再走红色箭头流程。 步骤1:南繁单位提出申请。南繁需求单位统一向本省(市、区)南繁管理机构提出租售申请。(所需材料: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步骤2:各省统一申报。各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将本省南繁单位进驻配套服务区的需求统一向建设运营主体申报。(所需材料: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步骤3:地方南繁管理机构审查。建设运营主体根据各省申请材料,向地方市县南繁管理机构申请资格审查。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对各省申报入驻配套服务区南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出具审查认定书,同时,报国家南繁办(省南繁管理局)备案。(所需材料: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审查认定书) 步骤4:现场洽谈。各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组织申请单位,集中赴现场与运营主体洽谈。 步骤5:签订合同。南繁单位与配套服务区运营主体签订租售协议,缴纳相关款项,办理入驻手续。(所需材料:租售合同、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审查认定书) 步骤6:结果备案。各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将入驻结果报国家南繁办(省南繁管理局)和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备案。(所需材料:租售合同、缴费凭证复印件、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审查认定书) (二)现有南繁基地农业设施备案 1.已备案建设并在有效期内的设施农业项目。 步骤1:上报已备案信息。各南繁单位将原已备案材料报相应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和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备案。 步骤2: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收到南繁单位备案信息后,录入和完善南繁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2.符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条件尚未备案的设施。 注:本流程先走蓝色箭头流程,再走红色箭头流程。 步骤1:申请设施备案。南繁单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备案。(所需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勘测定界图(包含矢量数据,大地2000坐标系)、经营者营业执照(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提供同意使用意见书、涉及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提供采伐许可文件,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承诺书等)。 步骤2:完成备案。南繁单位完成项目备案,不符合规定的按要求纠正后再次提交申请并完成备案。 步骤3:向南繁管理机构报送备案信息。南繁单位将备案结果信息报当地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和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收到南繁单位备案结果信息后,负责录入和完善南繁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3.不符合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的现有设施备案。按照《南繁基地建筑设施分类处置意见》有关精神执行。 (三)南繁基地新建、改扩建农业设施 步骤1: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南繁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协议。属于国有土地的,经营者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协议。(所需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步骤2:申请设施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南繁单位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施备案。(所需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勘测定界图(包含矢量数据,大地2000坐标系)、经营者营业执照(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提供同意使用意见书、涉及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提供采伐许可文件,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承诺书等) 步骤3: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若涉及)。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报经本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见;未经同意,用地不予备案,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步骤4:完成备案。南繁单位完成项目备案,不符合规定的按要求纠正后再次提交申请并完成备案。 步骤5:向国家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报送备案结果信息。南繁单位将备案结果信息报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收到南繁单位备案结果信息后,负责录入和完善南繁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省级南繁管理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565872。 (二)市县乡镇人民政府 (三)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1.三亚市农业农村局,0898-88360056。 2.陵水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0898-83325384。 3.乐东县南繁管理局,0898-85521233。 (四)市县配套服务区运营主体 1.三亚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三亚),0898-31510197。 2.海南广陵高科实业有限公司(陵水),0898-32120111,0898-83312999,***********。 3.海南鲁坤南繁科技有限公司(乐东),0898-85899116。 一、事项 1.生物育种专区科研育种土地流转; 2.生物育种专区配套服务区进驻。 二、依据 《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科研及配套服务区建设运营方案》 三、受理材料 (一)生物育种专区科研育种土地流转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南繁单位用地申请表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单位 2 各省南繁单位用地需求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3 土地流转意向协议书 电子版、盖章版 平台公司、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4 本省南繁单位土地流转意向协议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5 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 电子版、盖章版 平台公司、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二)生物育种专区配套服务区进驻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 2 各市县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3 审查认定书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4 配套服务区南繁单位入驻情况统计表 电子版、盖章版 市县建设运营主体 四、流程 (一)生物育种专区科研育种土地流转 步骤1:用地单位提出需求。有需求的南繁单位向本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统一报送用地需求。(所需材料:南繁单位用地申请表) 步骤2:各省汇总统一接洽。各南繁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组织收集汇总本省南繁单位用地需求,经核实确认后统一向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报送。(所需材料:本省南繁单位用地需求统计表) 步骤3:现场考察确定流转地块。各省南繁管理机构组织本省南繁单位到生物育种专区实地考察,确定流转地块等事宜。(所需材料:土地流转意向协议书) 步骤4:土地承包方提供资料证明。土地承包方向租地的南繁省提供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地块地理信息等资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所需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地块地理信息) 步骤5:双方签订合同,缴纳土地租金。双方签订合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给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需材料: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 步骤6:结果备案。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将正式生效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报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备案。(所需材料:南繁单位土地流转合同) (二)生物育种专区配套服务区进驻 注:本流程先走蓝色箭头流程,再走红色箭头流程。 步骤1:南繁单位提出申请。进驻生物育种专区的南繁单位统一向本省(市、区)南繁管理机构(单位)提出租售申请需求。(所需材料: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步骤2:各省统一申报。各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将本省南繁单位进驻配套服务区的需求统一向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所需材料: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步骤3:地方南繁管理机构审查。根据各省申请材料,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三亚市南繁管理机构申请资格审查。三亚市南繁管理机构对各省申报入驻生物专区配套服务区南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出具审查认定书。(所需材料:各省南繁单位入驻配套服务区需求统计表) 步骤4:现场洽谈。各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带领申请单位,集中到现场,与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洽谈。 步骤5:签订合同。南繁单位与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售协议,缴纳相关款项,办理入驻手续。(所需材料:租售合同、三亚市南繁管理机构审查认定书) 步骤6:结果备案。各省(区、市)南繁管理机构将入驻结果报国家南繁办(省南繁管理局)和三亚市南繁管理机构备案。(所需材料:租售合同、缴费凭证复印件、三亚市南繁管理机构审查认定书)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省级南繁管理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565872。 (二)市南繁管理机构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0898-88360056。 (三)生物育种专区土地流转和配套服务区运营主体 海南省南繁产业集团,0898-88820589。 一、服务事项 1.南繁公共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共享; 2.南繁育种委托试验、测试服务。 二、依据 《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南繁育种公共服务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单位 2 南繁育种公共服务实验室委托实验服务需求表 电子版 南繁单位 四、流程 (一)南繁公共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共享 步骤1:提出需求。南繁单位向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或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繁科技服务办公室提出公共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使用需求,填写申请表。(所需材料:南繁育种公共服务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步骤2:需求审核。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或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繁办实验室负责人审核。 步骤3:协议签署。三方签署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使用协议。 步骤4:仪器移交。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准备并移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 步骤5:开展实验。南繁单位进驻开展实验。 步骤6:用完交接。实验完成后交接。 (二)南繁育种委托实验、测试服务 步骤1:提出需求。南繁单位向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或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繁科技服务办公室提出委托实验需求,填写南繁育种公共服务实验室委托实验服务需求表。(所需材料:南繁育种公共服务实验室委托实验服务需求表) 步骤2:签订委托协议。南繁单位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或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繁科技服务办公室沟通具体委托事宜,并签订委托协议,并预付部分委托费用。 步骤3:提供委托材料或样品。南繁单位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委托实验材料或测试样品。 步骤4:开展实验并提交报告。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开展相关实验,向南繁单位提供实验结果或检测报告。 步骤5:委托办结。南繁单位支付委托费用尾款,委托事项完结。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565872。 2.中国热科院南繁科技服务办公室,***********。 一、事项 1.南繁产地检疫申报; 2.南繁产地检疫; 3.南繁调运检疫。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植物检疫条例》;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4.《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产地检疫要求书 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植物检疫机构 2 植物检疫证书 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植物检疫机构 3 产地检疫合格证 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植物检疫机构 4 检疫员田间调查照片 电子版 各南繁省(区、市)植物检疫机构 5 单位法人证书 盖章版 南繁单位 四、流程 (一)产地检疫申报 步骤1:登录或注册。各省南繁单位新用户(或个人)可通过中国南繁网企业端在或全国植物检疫平台进行全国植检系统登录,选择南繁业务,新用户需要实名注册。 步骤2:产地调运申请。根据产地实际需求向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提出调运要求。填写产地检疫要求书,填写完成后提交系统自动返回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3个工作日内办结)。 步骤3:产地检疫申请。点击产地检疫版块,进入产检申请页面(提示:须完成登记备案方可进行产地检疫申报),填写育制种基础信息,上传当地植物检疫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省外)及相关附件。 步骤4:受理。检疫员核实信息,无误后受理,发送受理成功信息。申报材料不全的退回原账号,并填写退回理由,重新上传(3个工作日内办结)。 步骤5:办结。 (二)产地检疫 步骤1:提出申请。作物收获前30天,南繁单位通过全国植检系统提出或拨打值班电话、南繁检疫交流微信群提出田间检疫申请。 步骤2:受理。值班人员受理,根据报检情况及时安排产地检疫(3个工作日办结)。 步骤3:现场检疫。指派专职检疫员前往报检基地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拍照,记录(5个工作日内安排)。 步骤4: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现场检疫合格后,检疫员将产地检疫结果录入全国植物检疫系统,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合格材料按照发生对象要求进行销毁或除害处理,不予发证。除害处理的材料经检疫合格后可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 (三)调运办证 步骤1:提出申请。产地检疫合格后,南繁单位(个人)在调运前一周内在全国检疫系统提出调运申请,通过产检换证,填写调运信息,保存提交。 步骤2:受理。拨打值班电话或到省、属地市、县南繁植物检疫机构现场办理。值班人员受理,核实信息,签发调运省内(内)植物检疫证书,打印盖章(3个工作日内办结)。 步骤3:办结。可自取。不方便自取的,省内可委托值班人员邮寄。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省级南繁植物检疫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8806。 (二)市县南繁植物检疫机构 1.三亚市农技中心,0898-88268474。 2.乐东县南繁管理局,0898-85521233。 3.陵水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0898-83325384。 4.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0898-25522215。 5.昌江县农技中心,0898-26698618。 6.临高县农技中心,0898-28284420。 一、事项 南繁农作物转基因监管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4.《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盖章版 农业农村部 2 植物检疫证书 盖章版 各南繁省(区、市)植物检疫机构 3 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电子版 南繁单位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盖章版 南繁单位 四、流程 步骤1:备案。南繁单位在中国南繁网企业端在或全国植物检疫平台进行登记报备是否为转基因。如是,需提交农业农村部核发的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步骤2:开展田间试验。在农业农村部批转的转基因试验基地或生物育种专区开展转基因试验。 步骤3:配合监管。配合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转基因试验日常监管,包括田间抽样检查,检查生产记录、防范措施、证明材料等档案材料。 步骤4:案件移交。对发现的违法转基因事件或案件线索移交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并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做好配合执法。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0898-65203110。 (二)省级南繁植物检疫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8806。 一、事项 南繁有害生物防控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植物检疫条例》;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4.《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检测报告 盖章版 第三方专业机构 2 地点信息、现场照片 电子版 检疫人员、南繁单位 3 处理报告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管理机构 四、流程 步骤1:信息收集。通过产地检疫、病虫害监测或其他方式获得重大病虫害发生信息。 步骤2:现场核查。检疫员、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勘察记录。对疑似对象不能确认时,采集样品送专业实验室检测。 步骤3:判断分析。根据现场核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对发生对象进行分析。对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非重大病虫害不予处理。低风险有害生物立即通知当事人对现场进行封锁,并做好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发生对象,通知当事人场进行封锁,并做好防控措施、现场调查记录。 步骤4: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在南繁单位内部区域,通知单位当事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检疫员及时检查防控效果。疫情发生在公共区域时,聘请专业防控公司集中防控,派检疫员指导监督防控进度及效果。 步骤5:普查。对疫情发生周边区域开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 步骤6:疫情监测。对疫情发生的区域持续监测一旦发现,立即采取专业防控措施。监测直至疫情消除。 步骤7:报告。整理归档所有材料,形成报告,上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和全国农技中心。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省级南繁植物检疫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8806。 (二)市县南繁植物检疫机构 1.三亚市农技中心,0898-88268474。 2.乐东县南繁管理局,0898-85521233。 3.陵水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0898-83325384。 4.东方市农业服务中心,0898-25522215。 5.昌江县农技中心,0898-26698618。 6.临高县农技中心,0898-28284420。 一、事项 1.新品种保护政策与申请实务咨询、培训; 2.品种权申请受理、审查等技术服务。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3.《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咨询材料或培训函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单位 2 申请书1套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单位 四、流程 步骤1:提出需求。南繁单位(个人)根据业务需求向海南省南繁管理局提出需求。 步骤2:受理。值班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告知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步骤3:对接。联系服务机构转交需求信息。 步骤4:服务跟踪。对南繁单位办理、服务机构受理情况进行持续追踪。 步骤5:办结。确认满足服务需求后办结。做好记录。 步骤6:培训。根据南繁业务需求,聘请行业领导、专家进行业务培训。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010-59199388,网址: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http://www.nybkjfzzx.cn/ (二)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儋州)分中心 姚碧娇:*********** (三)省级南繁植物检疫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8806(咨询) 一、事项 1.南繁基地土地用水、用电开户申请(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2.南繁基地用水、用电纠纷(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二、依据 《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管理办法》 三、受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1 用水用电权属者授权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租约合同或土地证、电子版用地红线图等) 复印件 南繁单位 2 纠纷情况材料 电子版、盖章版 南繁单位 四、流程 注:本流程先走蓝色箭头流程,再走红色箭头流程。 (一)南繁基地土地用水、用电开户申请(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步骤1:提出开户申请。基地管理单位向当地南繁管理机构提出用水用电开户申请,当地南繁管理机构协助其向总户单位(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或配套服务区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申请。 总户单位给进驻省份开据受权证明,当地南繁管理机构协助进驻省份到地方供电供水部门申请分户。 步骤2:备案。南繁单位将相关办理文件复印件报当地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备案存档。 (二)南繁基地用水用电纠纷(不含生物育种专区) 步骤1:提出纠纷具体情况。南繁单位向基地所在市县南繁管理机构说明具体纠纷情况。(所需材料:纠纷情况相关说明材料) 步骤2:协调解决。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协调解决相关纠纷,尚不能解决纠纷报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和市县南繁管理机构协调解决。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省级南繁管理机构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0898-88565872。 (二)市县南繁管理机构 1.三亚市农业农村局,0898-88360056。 2.陵水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0898-83325384。 3.乐东县南繁管理局,0898-85521233。 (三)用水用电部门 1.天涯水业东部供水公司(三亚市海棠湾),0898-88200699 。 2.天涯水业东部供水公司(三亚市崖州区),0898-88835300。 4.乐东县自来水厂,0898-85522078。 5.中国南方电网供电所统一客服,0898-95598。服务事项二 南繁科研育种用地
服务事项三 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用房
服务事项四 入驻生物育种专区
服务事项五 南繁公共实验室和设备共享
服务事项六 南繁植物检疫
服务事项七 南繁农作物转基因监管
服务事项八 南繁有害生物防控
服务事项九 植物新品种保护
服务事项十 南繁单位用水、用电等纠纷处理
3.陵水供水公司,0898-833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