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24日,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就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等工作,赴海口、三亚、东方、万宁等市县开展调研,落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帮助并提出要求。
针对市县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厅农经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结合村镇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试点,在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有效路径、加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二是探索组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平台公司,作为集体经济“孵化器”,包装策划农业产业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参与、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尚未“脱空”的要积极推进,充分发挥协作帮扶机制作用,落实帮扶资金、强化帮扶举措,确保今年完成“空壳村”消除任务;已经“脱空”的要防止“返空”,着重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着力提升“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四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加快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为抓手,通过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促进农民降本增收、服务组织发展壮大。
调研过程中,积极对接市县资规部门,详细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内容及具体做法,建议在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合理制定租金标准,保障农民财产性收入。
市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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