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我厅相关通知要求,经市县和相关单位申报,2021年2月22日至3月2日,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评审机构,对所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澄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已通过澄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按照要求对拟批复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计财处联系。反映方式以来人、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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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
澄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有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单位 | 申报单位 | 项目类型 | 总投资 (万元) | 评审内容 |
1 | 澄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 | 澄迈县大丰镇政府 | 澄迈县农业农村局、澄迈县大丰镇政府 | 新建 | 4355.00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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