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职称评定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8-24 11:23
  • 来源: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农技、农业执法(局、委、中心、站、大队),省直有关部门,厅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2号)精神,现将2016年我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以下简称农推员)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农业推广机构申报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农学、农产品质量安全)、园艺、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水产、农业工程等八个专业的技术推广工作,在职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评审。

  2、非推广机构申报范围。事业科研、事业教学、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如果在职且符合条件,也可申报评审。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改部门委托省区市推荐评审委员会代评推荐。

  3201612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按照《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同层级单位申报人员正常申报的学历条件,乡级要求中专以上,县级和地市级要求大专以上,省部级要求本科以上。县级以下申报人员制(修)订的国家级或省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取得的国家专利、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等可作为技术成果,撰写的重大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等可作为论文论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拟推荐人员信息表需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3、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取得的业绩、成果和发表的论文。

  凡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及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

  (一)推荐部门提供的材料

  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材料时,须同时报送下列材料(含电子文档):

    1、推荐报告1份,报告应包括推荐、公示等内容。推荐人选不须排序。

  2、《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确认表》(附件21份。

    3、《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2份、《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4,申报人员填写,单位审核盖章)3份(1份放在推荐人选材料档案袋),按照备注中的说明逐项填写。

   4、《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附件51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附件61份。按照表中要求逐项填写。

    (二)推荐人选提供材料

    1、《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7)一式3份。

  2、申报人员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主要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受聘任者提供)、成果奖励证明、论文或论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及12件代表性作品等材料复印件,须由农业厅盖章确认。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由其所在单位审核后,一并上报至相应的县、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单位。

  2、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有信息后,推荐报省农业厅。

  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有信息后,推荐报省农业厅。

  3、省级初评审。省农业厅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请学术造诣深、有威望的正高级专家组成海南省农推员任职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审,并向农业部推荐人选。

  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工作

  (一)2016年在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二)县、市(省直有关部门)通过信息采集软件,填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附件5)、《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附件6),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至省农业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申报、推荐和统计材料(详见附件1)均由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中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员附件材料除外)刻录光盘。

    2、除推荐报告和申报人员附件材料外,申报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生成、导出和打印。软件安装程序从中国农业人才网(http://www.moahr.cn)“人才评价”栏目中下载,其中申报人员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信息申报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县乡级采集版)”,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载“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地市级采集版)。

  3、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个人申报版)”生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报送的材料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人员信息采集软件”生成,由所在单位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软件(县乡级、地市级或省部级采集版)”逐级接收、审核和上报。

    4、申报推荐和统计上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9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王曼珍、许茜,联系电话:65362908,65238819。传真:65327471

  申报软件技术支持010-84871989-8822/8819

附件:1.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和统计材料

        目录

        2.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确认表

        3.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一览表

        4.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信息表

        5.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情况统计表

        6.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016年在岗人员一览表

        7.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8月18

  

 

 

 

 



附件4.docx
附件6.docx
附件1.docx
附件7.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5.doc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网站地图]

琼ICP备07002109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0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2

联系电话:0898-65315615

联系邮箱:nytxxzx@163.com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