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建﹝2020﹞752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琼财建﹝2020﹞975号),分配下达沿海8市县(区)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及补发2018年度琼海、临高特定水域油补资金,该补贴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发放赴特定水域生产作业渔船的油价补贴。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主要用于发放赴特定水域生产作业渔船的油价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为一次性当年度项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建﹝2020﹞752号),分配下达沿海8市县(区)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为6581.01万元;《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琼财建﹝2020﹞975号),下达补发2018年度琼海、临高特定水域油补资金为24.8万元;两次下达特定水域油补资金共计6605.81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6605.8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沿海8市县(区)财政局拨付给属地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共计6605.81万元,已发放油补资金6605.8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发放工作,根据渔船属地管理、油补发放市县长负责制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由属地农业农村局做好油补资金的审核、公示、发放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是一次性项目,由我厅负责商请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我厅指导沿海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油补资金发放工作。
四、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琼财建﹝2020﹞752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琼财建﹝2020﹞975号),截止2020年11月份,沿海8市县(区)实际到位资金6605.81万元,已发放资金6605.81万元,资金发放率为100%,资金发放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自2020年9月份开始发放,至2020年11月份结束。在此期间,沿海8市县(区)依时发放油补资金6605.81万元,完成率为100%。
(三)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发放顺利完成,对降低渔民赴特定水域渔业作业生产成本,增加渔民收入,维护渔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降低近海捕捞强度,为海洋捕捞渔业持续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赴特定水域捕捞是渔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之一,特定水域是我省渔民传统的作业渔场,通过发放特定水域补贴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渔船前往特定水域作业,更进一步维护特定水域的权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度特定水域油补资金,资金发放按时完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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