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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0-03-3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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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我厅主动公开信息的件数为325条左右。

此外,通过海南农业信息网发布各类信息5541条,本年度访问量突破1241528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厅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接到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厅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一是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条例的实施工作,我厅于2008年年初专门召开了厅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厅本级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我们编制海南农业厅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规范的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确定可以公开的的具体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信息。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海南农业信息网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逐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不断优化网上处理流程,创新管理运行方式,拓展网上服务功能,继续推进互动交流,搭建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同时,加强与《海南日报》、《新华网》、《南海网》、《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合作,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本年度产生的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大量的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加工也有待梳理和挖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以《海南农业信息网》(门户网站)为主,但由于相当部分农民上网条件不允许,未能及时了解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和联动机制不完善。由于少数业务处室主要领导认识不够,处室之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容易出现政府信息的滞后甚至公开不全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力度,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梳理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今年,我厅将进一步整合厅属各单位网站,实现信息共享,为公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计划进一步通过“12316”农业服务短信平台和农技110提供了一条新的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农技信息等。三是加强领导,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合作,为社会提供综合性、专题性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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