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2年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预算公开

索引号:00817377-4/2022-0001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时效性: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综合行使我省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检验等监督管理职责,对外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渔业资源环境。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渔业执法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

(三)负责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渔业法规以及渔业条约、协定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开展海上观光旅游的行为。

(四)负责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

(五)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渔港水域,调解处理渔业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六)负责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及发证工作;对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船用产品厂进行监督管理;受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委托开展有关船舶检验业务。

(七)负责全省渔业无线电管理和渔业安全通信指挥中心的建设、维护和值守。

(八)负责全省渔政船舶、专用装备及陆岸设施等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

(九)协助开展渔船防台风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配合参与维护海洋权益、海上应急响应、海上缉私等。

(十)指导市县渔业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预算表

(见附件2)


第三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709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2.05万元,主要是上年有渔船通导项目结转资金。其中,收入总计7090.35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090.35万元;支出总计7090.3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75万元、农林水支出6901.0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9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2.05万元,主要是上年有渔船通导项目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9万元,占1%;卫生健康支出41.75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6901.01万元,占97.4%; 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8.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正常调增。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正常调增。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5.9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07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薪资福利正常调增。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16.66万元,主要是2022年增加了2艘执法船(艇)建造项目,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渔业安全生产项目等,以及执法船艇上排坞修项目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移到了执法监管(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7.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正常调增。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主要是满足发放购房补贴的人数减少。

三、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08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生活补助等。

四、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执法用车车况不好,要进行修理等。公务车保有量3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接待需求减少,计划接待3批30人。

(二)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7090.35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收入预算709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90.35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2.05万元,主要是上年有渔船通导项目结转资金。

八、关于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支出预算709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25万元,占29.4%;项目支出5005.1万元,占70.6%。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2.05万元,主要是上年多了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主要用于渔船通导项目资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090.35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2艘500吨级执法船艇建造项目,预算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建造2艘500吨渔政执法船,绩效目标是完成2艘5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

2.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项目,预算安排1000万元,主要用于为全省渔船安装安全与通导设备等,绩效目标是1.完成全省全部入库海洋捕捞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和升级改造。2.完成全省渔业岸台基站建设或升级改造、渔业广播电台基站建设。3.完成全省沿海市县渔船动态监控管理分系统建设并与省海洋与渔业通信指挥中心无缝连接,实现省、市(县)两级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4.完成渔港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渔业监察总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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