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00817377-4/2021-0002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农村厅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时效性: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部门概况


    一、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综合行使我省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检验等监督管理职责,对外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渔业资源环境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渔业执法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

(三)负责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渔业法规以及渔业条约、协定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开展海上观光旅游的行为。

(四)负责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

(五)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检查工作;监督管理渔港水域,调解处理渔业纠纷,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六)负责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及发证工作;对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船用产品厂进行监督管理;受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委托开展有关船舶检验业务。

(七)负责全省渔业无线电管理和渔业安全通信指挥中心的建设、维护和值守。

(八)负责全省渔政船舶、专用装备及陆岸设施等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

(九)协助开展渔船防台风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配合参与维护海洋权益、海上应急响应、海上缉私等。

(十)指导市县渔业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下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港监督局牌子,内设4个室(办公室、渔业执法室、装备技术指挥室、渔船检验室),下辖3个支队(直属一支队、直属二支队、直属三支队),现有机关人员47人,船员92名。

第二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5923.4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253.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39.89万元。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与2019年年度相比未有相关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66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5.10万元,占99.6%;其他收入14.78万元,占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8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87万元,占17.9%;项目支出4581.67万元,占8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598.54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943.43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90万元。

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与2019年年度相比未有相关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与2019年年度相比未有相关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0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878.68万元、执法监管(项)1887.02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634.3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洋战略规划与预警监测(项)1883.43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4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77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63.65万元购房补贴(项)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3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5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6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2%

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二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及新冠疫情影响,不发生出国经费事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91.5%,主要为公务用车维护加油等,无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8.5%,国内公务接待3次,共25

本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与2019年年度相比未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加快预算绩效全程监管。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研究,制定各个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全年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时间支出;强化事中执行,每个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具体承办部门资金支出的监督指导,确保绩效工作任务完成。

(二)加强重点项目评价工作。对总队50万元以上的5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行程绩效自评报告。通过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提高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保障单位更好履职。

第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省渔业监察总队机关运行费用支出323.7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渔监总队机关日常办公运行正常,保障人员各项学习、业务培训正常开展、保障办公人员的设备等的相关支出,年初预算下达485万元,为厉行节约,按照海南省财政厅下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再次压减省本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压减项目预算115.835万元,实际下达338.56万元,决算支出95.6%

(二)政府采购情况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2020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7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渔业监察总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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