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7-4/2019-01375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5日 时效性: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19〕第161号)精神,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遴选不超过100个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运行发展机制的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提纲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基地牵头建设单位及相应的农业农村局签字盖章确认。请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将推荐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1日前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根据各市县申报情况,采取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组织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基地进行筛,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黄睿;联系电话:65331932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院海南省农业农村厅1310室

电子邮箱:hnsnytkjc@126.com

附件1、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的通知(农科(推广)函〔2019〕第161号)

2、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格式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农科(推广)函〔2019〕第161号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围绕粮油、园艺、畜禽、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或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遴选不超过100个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的基地,建设农业科技新成果转化示范的先行区域,打造农业优质品种和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构建农技指导服务和农民教育培训的高效平台,充分发挥基地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为有力的科技平台支撑。

(二)遴选原则

——强化示范,注重引领。以加快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为根本出发点,把能否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快速推广应用、有效支撑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检验基地成效的根本标准,以基地开展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材料集中应用展示,以及交流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实际效果作为遴选的重要依据。

——立足基础,打造样板。依托现有各级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场、品种示范展示基地、区域试验站、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等,通过高标准遴选、持续整合资源共建,加大投入完善功能等,建立长期稳定、规范高效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等功效。

——主体多元,运行有序。强化机制创新,发挥基地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推动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成果、服务等资源优势向基地集聚,建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有机融合的机制,使基地成为科研、推广、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紧密衔接、协同推广的支撑平台。

二、遴选条件

富改革的晰,发展方向明确,突出、经济效益显著、方面着手,进一步(一)技术模式先进。基地具备系统示范展示农业新技术、新产业、新工艺等功能,体现与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重大引领技术集成熟化与示范展示内涵,突出对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民致富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发展定位明确。基地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基地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和资源优势相匹配。基地建设主体清晰,可以是农业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也可是技术力量强、发展潜力大、对农民增收带动大,愿意长期稳定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建设规模适度。种植业基地面积原则上500亩以上,设施农业和生态循环等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存栏达到万头以上,奶牛肉牛养殖场存栏达到500头以上,家禽类存栏10万羽以上,水产类水面面积50亩以上。

(四)配套设施完善。基地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展示的相关条件。根据产业特点,适当配备耕整播栽机械、设施栏舍、绿色生产装备和智能生产等设施设备。基地建设单位自申报之日起应具有不少于5年的基地土地经营权。

(五)科技支撑有力。围绕基地运行形成稳定的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科技支撑团队,将产业发展迫切、农民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模式在基地进行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不少于2个以上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与基地紧密对接,年依托基地实施农业科技项目不少于4个,依托基地持续性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活动。

(六)运行管理有序。基地建立适应发展要求、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建立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评价指标的绩效管理和考评考核机制。

(七)示范作用显著。近3年连续组织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的展示示范。原则上,以粮油技术为主的基地每年平均示范展示作物新品种10个以上、新技术(模式)10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5项以上;以园艺类技术为主的基地每年示范新品种15个以上、新技术(模式)8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5项以上;以畜禽技术为主的基地每年示范新品种3个以上、新技术(模式)6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5项以上;以其他技术为主的基地每年平均示范推广新技术(模式)5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3项以上。每年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10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800人次以上(畜禽养殖和生态循环类观摩或培训人数达30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5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高效发展。

三、遴选程序

(一)各省农业农村部门、部属有关单位、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等,按照农业农村部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建设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提纲见附件2),申报材料由基地牵头建设单位及相应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组织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基地进行初筛,在拟推荐基地的申报材料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推荐函上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推荐函中需对省级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方式等作出说明,各省应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三)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通过专家评议,结合实地调研、现场核查等方式,提出拟认定基地名单,经公示后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组织动员。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地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新时期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广泛组织各方积极参与。

(二)引导资源集聚。推动各级农业科技项目、成果、人才等向基地倾斜。根据基地运行情况特别是实际发挥效果,采用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基地建设。

(三)实行评估调整。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作用,建立与基地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动态调整力度,推动基地发挥应有功能,取得切实成效。

(四)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基地示范展示成效,推介基地运行管理典型经验。依托基地举办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介观摩活动,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各界支持、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朱思柱  付长亮

联系电话:010-59192906 5919291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100125

电子邮箱:kjstgch@163.com


附件:1.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荐数量

      2.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格式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2019年6月10日


附件2

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书


建设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及手机: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邮 编 :                      

主管单位(盖章):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制


2019年6月基 本 情 况 表

基地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职务、职称


基地负责人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手机


共建单位


主要对接经营主体


基地规模


土地性质及年限


主要设施设备种类及数量


办公、仓储、培训教室情况及面积


沟渠路数量或面积


对接的科研教学单位或创新团队


专家组成

专家组长     ;专家组人员数:     名,其中:正高    名、副高      名,中级     名。

经费保障

运行经费来源及数量

本年度示范技术成果

技术成果数:     项,其中新品种    个、新技术     个、新产品     个、新工艺     个、新模式     个。

观摩推介及技术培训次数及时间、人员规模


开展农民教育人次


带动农民创业、就业人数


宣传次数及媒体、时间、版面



一、建设主体

(一)主体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二)共建单位基本情况

(三)合作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二、基地基本情况

(一)区位、交通等情况(并附四至GPS定位数据及规划图)

(二)基地规模、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等

(三)基础建设及附属设施情况(并列表)

(四)仪器、设施装备等情况(并列表)

三、科技支撑

(一)专家队伍基本情况(并列表附名单)

(二)主要技术人员简介及代表性成果

(三)涉农科教单位对接情况

四、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情况

(二)固定工作班子情况

(三)整体工作衔接及分工情况

五、基地建设经费保障

(一)运行经费来源及数额

(二)基地经费投入与收入

六、技术示范展示情况

(一)已承担的农业科技项目情况(并列表)

(二)开展的示范示范产出成果(并列表)

七、示范展示效果

(一)新品种示范推广情况(并列表)

(二)新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情况(并列表)

(三)示范的新产品(设施装备)及筛选推广情况(并列表)

八、培训推介情况

(一)组织现场观摩推介活动情况(并列表)

(二)开展技术培训情况(并列表)

(三)对接经营主体及指导应用情况(并列表)

(四)农民教育培养情况(并列表)

九、宣传应用情况

(一)整体宣传情况(并列表)

(二)应用效果

十、特色工作及发展计划

十一、其他情况


申报单位郑重申明:

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附件


各基地申报时,除认真填写申报书外,须附以下全部内容的附件材料:

1.基地建设主体法定文件。建设主体各方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合作协议。

2.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证明。专家组职责分工,专家组主要成员的职称证明,专家组长聘任协议等;技术支撑单位和建设主体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等。

3.基地规模及使用权限证明材料。基地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核实的对基地使用或管理权限的证明材料,如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等证明材料。

4.设施设备证明。具备的各类设施设备清单、发票、照片,以及产权归属(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

5.技术成果证明。近两年承担的农业科技项目合同、验收证书等;主管部门或应用单位出具推广应用情况证明等。

6.示范展示情况证明。近两年示范展示的优良品种、高效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清单及照片等。

7.培训推介情况证明。近两年组织或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清单及签到表复印件。固定对接新型经营主体的协议及应用情况证明;培育农民创业就业证明材料。

8.宣传应用情况证明。媒体宣传情况证明。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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