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7-4/2018-17433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7日 时效性: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管理部门:

  为督促各市县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8号)精神,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政策启动实施、操作程序执行、补贴信息公开、补贴系统数据及档案管理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一)政策启动实施进展情况。 

  (二)补贴操作程序执行情况。 

  (三)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四)补贴系统数据及档案管理情况。 

  二、督导检查组织 

  (一)督导检查组人员。 

  第一小组:组长林道泽,成员梁昌雄、陈召、李军;

  第二小组:组长张培,成员陈京华、张宁、游潇。

    (二)督导检查市县和时间。 

  (三)督导检查方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要围绕督导检查内容,对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8月17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农机处;要归集整理好有关材料,提前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对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各市县要建立台帐,认真组织整改,及时妥善处理执行当中的问题,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深入实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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