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00817377-4/2017-3895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时效性: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局(服务中心),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7〕62号),为做好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申报工作继续按照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任务指南要求,编报项目任务申报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在认真编制项目任务申报书时要合理测算编报项目支出,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中的支出科目。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中没有列支的支出科目,一律不得编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附件1)上报工作。

  省级审核按照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归口初审、厅计财处复审的原则进行。省农业厅各相关业务处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工作(厅机关相关处室请于10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联系人报厅计财处),对照农业部项目任务指南要求,认真审核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上报的项目任务申报书,报分管厅领导审批后报厅计财处汇总。厅计财处将重点审核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情况。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得编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除个别项目确需列支船舶维修费、停靠港费、租车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外,“其他交通费用”均不得编报预算。

  四、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申报工作继续通过纸质文件和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系统

  (网址:http://202.127.45.78)同时申报。原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在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中的账号和密码未变,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一式六份)和管理系统报送工作必须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超过申报时限,我厅将不再受理申报。省级所有申报文件统一以省农业厅计财字号文件(琼农计财〔2017〕X号)报送农业部,同时抄送农业部有关业务司局(单位)和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

  五、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附件2)及相关附件请在“海南省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下载。

  六、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与省农业厅计财处和各归口业务处联系。(附件4)

  七、已申报并承担农业部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任务的单位,请加快项目执行及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联系人:省农业厅计财处 黄雅丽 杨坤

  联系电话:0898-65203223

  附件:1.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汇总表

       2.2018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任务指南

       3.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4.项目归口管理处室一览表

       5.厅机关相关处室项目申报联系人

  

 

                                        海南省农业厅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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