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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关于调度指导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16:47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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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农机鉴推字〔2024〕4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化管理部门:

   根据2024年农机化工作要点及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更好地调度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完成2024年我省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6%,种植机械化率要确保达到25%以上的指标(含育插秧和机械化直播)。按厅领导要求,我站成立调度指导小组,任务分配到人,不定期赴各市县督促指导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督促指导内容

  (一)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6.6%以上,水稻机械种植率25%以上,各市县完成分配任务见附件1;

  (二)针对水稻机械种植率低的最大短板,大力推广应用高速插秧机和水稻机械种植技术,建设水稻机械种植示范基地100个以上;

  三、任务分工

   省农机鉴定推广站成立2个调度指导小组开展督促指导,站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第一组:陈斌玺站长任组长,董学虎负责澄迈、临高、儋州,陈政梅负责白沙、昌江、东方,游潇负责乐东、三亚、五指山的调度指导工作。

   联络人:游潇,电话:18089775589。

  第二组:陈大穗副站长任组长,陈召负责海口、文昌、定安,李大聪负责琼海、万宁、陵水,吴清旭负责保亭、琼中、屯昌的调度指导工作。

  联络人:吴清旭,电话:18289248253。

   四、调度指导方式

   通过不定期的座谈、电话沟通、现场指导、实地查看、提出工作意见等方式开展工作,每月对工作任务进行调度。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了解辖区内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情况,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调度指导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遵纪守法,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

附件1. 2024年水稻机械种植任务目标分解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2024年水稻机械种植任务目标分解

市县

建设水稻机械种植示范基地(个)

2023年水稻种植面积(亩)

2024年水稻机械种植面积(亩)

海口市

8

240315

79304

三亚市

4

108697

27174

儋州市

6

217000

54250

五指山市

1

28448

7112

琼海市

7

230180

57545

文昌市

8

285836

88609

万宁市

8

272334

68084

东方市

7

228229

57057

定安县

7

249020

62255

屯昌县

6

174818

43704

澄迈县

14

416381

116587

临高县

11

296171

74043

白沙县

1

53893

13473

昌江县

2

60775

15194

乐东县

7

306778

82830

陵水县

5

138887

36111

保亭县

1

65007

16252

琼中县

2

57436

14359

合计

105

3430204

913942

说明:1.2023年水稻种植面积,来自省统计局统计数据

2.2024年水稻机械种植面积,根据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时各市县上报水稻机械种植率确定。2023年水稻机械种植率超15%的市县按照提高10个百分点确定任务面积,达不到15%的市县按照25%的目标确定任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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