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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部分农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8 15:54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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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产〔2015〕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5年7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2015年童鞋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国质检监函〔2015〕341号),其中,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兴跃农机制造厂等12家农机企业生产的玉米脱粒机、喷雾器产品(详见附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查结果为“不合格”。

 

  为确保补贴机具质量,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上述12家企业相关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12家企业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上述12家企业应将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

  

附件:暂停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名单.xls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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