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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示范基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1 17:39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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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逐步通过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有效地带动和引导农民或生产经营组织利用先进适用、高效节能的农业机械,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决定向社会征集2019年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的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

    1、建立200亩及以上果园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重点引进果园采收运输机、植保机械、除草(割草)机械、果园枝叶粉碎机械、枝叶修剪机械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具进行示范推广,建设资金:34万元。

    2、建立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示范基地,示范推广面积950亩(核心区),推广果园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果园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由果园业主自主建设,我站在验收合格后按喷滴灌管件的建设面积每亩给予补助800元。扶持资金76万元,可根据面积建立多个示范点。

   3、建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引进先进实用的谷物烘干机(两台)(批处理量不少于10吨)和一台无人植保机用于基地的示范推广。促进水稻生产耕、种、收、植保、秸秆粉碎还田及烘干技术的推广应用。两个示范点,建设资金36.5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 海南省范围内的水果、热带经济作物种植基地,水稻种植基地或示范基地业主的经营场所。

  四、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

  五、确定示范基地数量果园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最终只确定1个,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示范基地根据征集情况可确定有多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最终确定2个,其中一个示范点配套一台粮食烘干机(不包基础建设)和一台无人植保机。

   六、申报示范基地条件

   1、果园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经营人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营业执照,基地地理位置交通方便,果园生产经营稳定、正常。果园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设备,常年有人驻扎基地管理果园,并掌握一定的农机具操作技能。种植品种:热带水果为主。种植面积:200亩及以上。果园应适合应用园内机械运输、机械植保、机械除草、果园枝叶粉碎、果枝修剪等机械化作业。

   2、 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经营人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营业执照,基地地理位置交通方便,园区生产经营稳定、正常。示范基地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设备,常年有人驻扎基地管理园区。种植品种主要为热带水果或热带经济作物,为长期经营的农作物。申请示范基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了解的附加条件要求:园区内安装的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应为被确定为示范基地后新安装的喷滴灌设施设备,而且平均每亩喷滴灌设施设备建设安装费应达到1200元以上,能出具建设安装协议证明。安装的管接件、喷头等质量好,符合水肥一体化灌溉要求。

   3、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两个):示范基地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合作社具有自己的种植水稻基地和能开展水稻耕、种、收等作业服务的农机装备10台套以上,年作业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具备安装烘干设备的固定场所。

   七、有关要求

  1、参加征集的单位或组织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应包括单位简介、示范基地计划建议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资金、基础条件以及相关证明等,并于10月28日前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电子邮箱:chzhao3633@126.com),单位地址:海口市兴丹路16号海南现代农业中心。

   2、收到申报材料后,我站将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并从中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申报的示范基地经审查不符合示范基地建设条件或征集不到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我站将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调研确定。

   3、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将在海南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示5天。

  八、联系人:陈召,联系电话:0898-66784173

 


                                       海南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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