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农机化信息频道

文昌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首页 > 海南农机化信息频道 > 各市县网站 > 文昌市 > 行政通知

行政通知

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总结

文昌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总结

 

  自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省农机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市农机管理部门与财政局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精神及海南省农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琼农字<2015>71号)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农机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局,对照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总结了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现就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年初,我市成立由市领导牵头,财政、农机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接受监管。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市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省农业厅审核备案后实施。领导小组组长:黄心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其才(市农机中心主任);邢俊(市财政局副局长)、符永波(市农业局副局长),具体指导工作,对我市补贴政策的落实和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任务有着落、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农机管理部门购置补贴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补贴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按照规定确定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严格按照《海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里确定的11大类33小类78个品目机具实施补贴,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等行为,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为更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对特色农机具以及农民生产急需的机具进行优先补贴。

 

  严格执行定额补贴标准,年内每户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年内每家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范围,确定本市补贴对象,积极鼓励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先进农机具。

 

  按照要求,补贴产品经销商由补贴产品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对社会公布,目前我市已有3家符合条件的经销商。

 

  (二)信息公开。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我市农机管理部门及时对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利用市政府网站、文昌市农机化信息网进行网上公示,利用镇、村公示栏进行购机者名单等公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为让本市农民及时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要求等,农机管理部门还利用文昌电视台这一平台,进行宣传。在此同时,我们还印发了5000多份政策告知书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在购置补贴执行过程中,为防止倒买倒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我市农机管理部门制定了专门监督检查方案,采取三项得力的措施加强监管:一是成立专门补贴机具检查组,由市农机管理部门领导带队,联合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人员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对补贴机具在位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已检查机具 220 台,涉及户数80多户,从检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倒卖机具或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供货单位的监管。市农机管理部门补贴办加大对我市3家农机经销商的管理工作,要求他们规范操作,讲究诚信,热情服务,开展行业评先评优活动,争创农机放心消费先进。另外,我市农机管理部门还督促供货单位做好日常信息报送工作,严格履行承诺,认真做好零配件的储备、供应及维修服务等工作,并定期上门检查销售台账等,严格规范供货单位的各种行为。

 

  (四)对经销商检查情况,为了严厉打击农机市场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公平性,确保购机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市农机中心主任亲自率检查组对全市经销商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销售的农机产品及配件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等。在检查过程中,张主任要求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要严格遵守“七个不得”规定。即不得倒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或倒卖补贴机具;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代办补贴手续;不得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拒开发票或虚开发票;不得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

 

  今年,我市农机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全体同志和经销商、农机大户进行了两次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活动,在进行政策讲解和补贴操作流程培训的同时,更注重的强调了“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的要求,印成手册,发到各位同志。在召开经销商座谈会上,我市农机管理部门领导详细讲解今年补贴相关政策内容,并着重强调各项工作纪律。今年我市未发生生一起违纪违规行为。

 

  三、补贴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

 

  (一)补贴实施进度。我局与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文昌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共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42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33.71万元,合计853.71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中央175.09万元,补贴机具数量达668台(套),引导农民投入400多万元。

 

  (二)补贴实施成效。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有利地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农民拥有了农业机械,也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很好的带动了我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有效地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一方面,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机手收入。随着先进的农机装备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目前我市农机总动力达到48万千瓦,预计我市年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达到45%。

 

  (三)结算进度。为了加快资金的报账与结算工作,我市农机管理部门补贴办在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也督促抓紧做好早受理、早公示、早检查、早汇总、早上报,确保资金尽快兑现。对每一批报账材料都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专门人员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目前为止,共抽查120多台,没有发现倒买倒卖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所有上报的材料与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录入数据均一致,系统数据与结算数据一致,在资金结算过程中,市农机管理部门向市级财政部门出具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和结算明细表(系统导出)。市级财政部门对市农机管理部门报送的补贴资金发放意见进行审核无导议后,将受益对象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户行帐户。补贴资金争取每月发放一次,当月农机管理部门未通过审批,或财政部门未通过审核发放的,转下月份发放。我市农机管理部门确保每月按时进行结算,让农民在最短的时间和以最便捷的方式享受到补贴截至目前前,已结算补贴资金85.278万元。

 

  四、加强宣传,做好服务,提高政策知晓率

 

  我市农机管理部门利用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办专题栏目,利用镇村公开栏和政务公开网,全面公开补贴政策的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今年,我市农机管理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农机中心主任为组长,3个经销商和中心各股室、推广站、学校参加,分别携带机具产品、宣传资料到全市各乡镇进行宣传,在各镇集市挂横幅1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及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多份,现场解答农民疑问。先后开展了专业人员宣传工作,补贴办与市农机校紧密配合,在开展全市农机手专业培训班9场,培训350人次,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对补贴工作进行讲解,政策再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展示各类农业机械,在宣传活动中,对宣传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极大的调动了我市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真正做到了会议室有讲座、田头有现场、人人知政策,电视有形象、报纸有文章、经营有业务、农民有实惠的良好局面,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机事业的发展。

 

  2015年12月31日

 

返回列表

电脑版|手机版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省政府大楼11楼

电话: 0898-65338099 65332905

主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7002109号-1